昨天,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保監(jiān)局共同推出北京市《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2007年7月1日其實施)。《辦法》規(guī)定,對僅造成車輛損失或人員輕微傷的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撤離現(xiàn)場,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對應當自行撤離現(xiàn)場而未撤離妨礙交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拖移其車輛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一并處罰。
北京交管局和北京保監(jiān)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辦法》實施將有三個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快事故現(xiàn)場的清理速度,最大限度減少因交通事故引發(fā)的交通擁堵,提高道路交通的運行效率,使交通參與者共享有序、安全、通暢的交通環(huán)境;二是《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簡化保險理賠手續(xù),縮短保險理賠時間,更有效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當事人充分享受“快速理賠”帶來的便捷,更加方便地獲得損害賠償;三是《辦法》的實施,有利于提高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守法意識、交通安全意識、交通公德意識和現(xiàn)代交通意識,對維護首都社會和諧穩(wěn)定,確保2008年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將發(fā)揮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