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銀監(jiān)會4月曾兩度要求商業(yè)銀行規(guī)范個人理財業(yè)務,但是記者在采訪中獲悉,部分銀行在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信息公開方面仍顯不足。
7月7日,記者在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上海的部分分支機構發(fā)現(xiàn),在銷售銀行理財產品過程中,雖然備有詳細的產品說明書,但是有工作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并不輕易出示產品說明書,同時仍然強調預期收益高,并表示理財產品銷售火爆,不買則會買不到。
專家認為,事實上,在銀監(jiān)會的再三督促后,商業(yè)銀行在銷售銀行理財產品時,風險揭示方面應有進步,不過考慮到銀行銷售人員的人才儲備不足,機制改革步伐不快,所以存在的問題依然嚴重。
說明書不輕易示人
日前,《投資者報》記者以投資者身份在上海走訪多家商業(yè)銀行網(wǎng)點。中行、建行的產品說明書一般都要在投資者確定購買時才能看到。
《投資者報》記者走進一家位于上海肇嘉浜路的建設銀行網(wǎng)點,咨詢有什么銀行理財產品。得到的回答是正在發(fā)售的只有一個,如果不趕緊買則很可能就買不到了,至于投資風險根本沒有提及。
在《投資者報》記者的要求下,該工作人員介紹,該款產品為利得盈81期,于2008年7月7日發(fā)行,額度3個億,投資時間182天,預計年化收益率5.01%。除此之外,沒有更詳細的產品介紹信息。
據(jù)該工作人員介紹,詳細的產品說明書要在確定購買的時候才能給顧客看。可是沒有仔細研究產品說明書,怎么就能決定購買該產品呢?在《投資者報》記者的一再要求之下,該工作人員才出示了“利得盈”理財產品說明書。說明書最后有投資者聲明,投資完全是由投資者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不過銷售人員并沒有進行解釋,只是表示,此產品正在發(fā)售,由于銷售火爆,建議趕緊做買賣決定。
在上海徐家匯地區(qū)的一家中國銀行網(wǎng)點,銀行工作人員同樣不愿意出示詳細的產品說明書。提供的信息僅僅是掛在公告欄當中的理財產品貨幣、投資期限和收益率等簡單的資料。而其中一款產品特點為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收益率為1%~4.5%,注有產品說明書字樣。在《投資者報》記者一再要求下,銀行工作人員才打印了該產品的說明書,不過再三強調,只能在銀行看,可以抄下來,但不能復印,也不能帶走。該工作人員的解釋是詳細的產品說明書是需要保密的,如果帶到外面,就是泄密,這是總行的規(guī)定。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結構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袁增霆認為,設定保密條款說明銀行沒有自信,如果銀行有很強的研發(fā)實力,就不會擔心產品被同行參考,而更重要的是服務質量是沒法被剽竊的,銀行應當做好自己的服務質量。而這也說明銀行理財市場還沒有到充分競爭的階段,需要靠市場的競爭來解決。但是對投資者來說,有很多環(huán)節(jié)就顯得不是很透明,投資者應該有更寬松的環(huán)境和直接的溝通。
只強調收益穩(wěn)定
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某營業(yè)部的工作人員在介紹年率為3%的一款期限為1個月的產品時表示,雖然按照銀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在產品文本當中要提示風險,但是其實并沒有風險,就相當于銀行存款利息,一樣有風險,但是一般都沒問題,同時,理財產品并沒有利息稅,因此收益更加穩(wěn)定。
而對于其中收益率為1%~4.5%的產品,他則強調只要注意掛鉤指標中的觸發(fā)事件發(fā)生和觸發(fā)事件未發(fā)生的條款即可。而對于其中如果募集資金少于1000萬元,該產品將停止發(fā)行的條款,則不必擔心。該工作人員的解釋是,即使是中行自己的員工也都在購買,上海有200多家網(wǎng)點,而每個人的起步最低購買5萬元,只要平均一家網(wǎng)點有一個人購買,即能滿足1000萬元的額度,所以根本沒有這個風險。
渣打銀行的一位理財經理指出,事實上在銷售理財產品過程中,讓投資者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并同時指出其中所含的投資風險,這是銷售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沒有提供說明書,或不做解釋,甚至強調所謂的風險僅僅是為了符合銀監(jiān)會要求所做,則缺乏對所推介產品風險特性的理解。
其實,信息不對稱是投資者遇到的最大困難,而銀行銷售人員有意回避風險提示,或者說銷售行為不規(guī)范,則使得投資者獲知有效信息更加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