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特約作者 圖門巴雅爾 繼《麥田》玩秦國逃兵的黑色浪漫,《我的唐朝兄弟》又解析了兩個唐朝古惑仔對前途的痛苦抉擇,其實這與網絡文學中大行其道的“穿越”異曲同工。唐朝某年某月某日,兩個無法無天的強盜,胡軍扮演的薛十三和姜武扮演的陳六,一路快樂的流亡,來到竹林深處的一個百年老村,專心搶劫卻無疑中做了“反賊”,為搭救小姑娘殺了兩名官兵,引發(fā)了兵、民、賊之間的鏖戰(zhàn)。
據說影院里常常出現(xiàn)血漿或情色與爆笑聲相伴的景象,但結尾處的那首民謠讓觀眾倏然回想劇中一幕幕,有了一種“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般的歷史慨嘆:“稻子正好,可以釀美酒;稻子正好,可以煮粥喝;種稻子呵,忙著收獲;收獲時節(jié),定在七月。七月流火,正是涼快;我家小兒,長了一歲;我家娘子,梳頭抹臉;臉上涂的,是鵝黃粉呵”。仔細想想,胡軍和姜武的角色的不同命運,恰恰表征了“流浪”與“歸宿”。前者一心向往自由,特別是在邂逅了詩仙李白之后,更不愿意蝸居小村,急不可待地要趕緊解決“官兵危機”,重新上路;后者當初因土地兼并才不得已落草為寇,眼下愛上了美麗村姑,重新務農為民,忘記了小村外面曾經的江湖。
筆者竊以為單從這一點來看,陳六注定是一個亂世中小混混成不了氣候(影片中,陳六和心愛的女人挖財寶卻撲了個空,薛十三早就給轉移了),而薛十三更像古惑仔中的堂口老大。薛十三雖然沒有陳浩南那樣一呼百應,他只有一個小弟陳六。但他控制住了莽夫陳六,而陳六則用他的蠻力去控制村民。這樣,薛十三就等于間接地控制了村民。與府兵斗爭的幾場戲中,除了第一場是陳六把刀插到府兵的屁股里以外,其余的幾場戲,都是以薛十三為主。并且,薛十三并不是沖在第一線,而是以射箭,躲在暗處指揮等彰顯出唐版古惑仔的領導性。
薛十三這個人物,讓我想起《神探狄仁杰》中的諸多唐朝黑社會的領袖人物:蛇靈的袁天罡、黑衣社的黑衣天王、鐵手團的宗主。當時,一邊看電視劇,一邊無厘頭式的慨嘆:“唐朝黑社會竟然如此猖獗,這些反政府反人民的黑惡勢力此前我怎么不知道呢?”雖然我是歷史學科班出身,但也并非刻意挑國內歷史影視劇的毛病,只是聽聞《神探狄仁杰》導演錢雁秋之父乃是唐史研究圈子的老前輩,而錢導本人自幼也頗涉獵史籍,不至于讓自己的作品患硬傷。
帶著這個假設(假定錢導是有一定史實根據的),我有意識地搜集了相關研究,在此借賀歲片《我的唐朝兄弟》再次提及唐朝古惑仔之機,跟諸位看官說說唐朝黑社會那些事兒……
迷霧廓清,艷陽初照,河清海晏,政通人和,唐代物殷俗阜的經濟實力配以當時宏放的文化氛圍,使其步入富強繁榮。但“開元天寶”后,緊隨其后而出現(xiàn)的一場波及全國、影響深遠的叛亂——“安史之亂”的突然爆發(fā),使流氓群體及組織更為迅速地發(fā)展起來。到唐末宋初之間,流氓活動進一步猖獗起來,在社會犯罪團伙之中流氓的比重急劇升高,幾乎有超過偷竊、強盜等犯罪集團之趨勢。
唐代中期,在朗州武陵地區(qū)有一人名做雷滿,與里人區(qū)景思在大澤中行獵,聚集了不少不懼生死的四野少年,“部署任長,自稱團軍”(《新唐書》卷一八六,《鄧處納傳》),意思是這些少年糾結在一起,在內部仿官軍建制任命大小頭領,自稱“團軍”。在永州之地,惡少之行更為令人驚駭:“邑中少年,常以七月?lián)艄模喝朊窦遥枴靶斜I”,皆迎為辦具,謂之‘起盆’。”(《新唐書》卷一九七,《循吏傳》)意思是,城中的少年,在農歷七月,經常以擊鼓為號,集結在一起,沖入民居,大喊“大劫啦”,而老百姓乖乖地將家財奉上,這種行為被這伙少年稱為“起盆”。
顯然,惡少流氓是組成團體活動的,否則,單個人絕對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少年千人”,“群入民家”也充分揭露了此類流氓團伙存在的事實。
在晚唐京城長安,當時有一批被稱為閑子的流氓無賴,互動非常猖獗。他們平日里總是著疊帶帽,持梃剽掠閭里,危害極大。每當京兆尹走馬上任,總要先設法殺掉一批首惡分子,威懾其余黨,以博得人心。在寶濡任京兆尹期間,曾一下殺掉閑子數(shù)十百人,使得他們收斂野性,好長時間不敢輕舉妄動。黃巢入京師,閑子又乘機作亂搶掠,一時官吏制止不住。高仁厚了解情況下,就下令軍隊進城,“入邑閭縱擊”。閑子們不知道滅頂之災已經來臨,見軍隊進城,紛紛前來觀看,并且還品頭品足加以譏諷。這時,士兵突然亮出兵器進行襲擊,一下子殺掉幾千人。有的閑子想逃竄,坊門早已緊閉,哪里還有逃路,只得束手待斃。經過這番鎮(zhèn)壓,長安城中才恢復了安寧。(《新唐書》189《高仁厚傳》)
唐代流氓惡少以“紋身”做為他們的身份特征,在唐代稱為“札青”,不同的方法紋身為不同流氓團體的象征,表示了這些惡少已然聚團結伙,協(xié)調行動。
猖獗的流氓集團活動甚至引起了皇帝的關注。后唐莊宗為此作了《嚴科市井兇豪令》,翻譯成今天的話說就是《皇帝關于開展對擾亂市場和居民區(qū)治安的不法分子進行嚴厲打擊的命令》。這份命令中指出:“又聞市井之中,多有兇惡之輩,晝則聚徒蒲博,夜則結黨穿窬。”意思是:“又聽說民間有很多窮兇極惡之徒,白天聚眾賭博,晚上成群結隊打家劫舍”。所謂聚徒結黨,也就是聚集不法歹徒結成團伙,共同為非作歹,以上這些事實清楚證明了在唐朝流浪集團已比較多地出現(xiàn),成為社會一大公害。
后世文人也觀察到此種社會現(xiàn)象,在一定史實基礎上演義出了許多流氓組織的故事,揭示了相關的組織及活動方式等方面的內容。
貞觀年間,楚地有一個三人組成的流氓團體,其中一人姓張名玉,人送外號“花里錢”,是個無賴小人,經常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他結交的人皆為地痞流氓之徒。另有一人叫做江采,外號“刺毛蟲”,專要扎人火囤,拐善良人家的妻女。常在街上變戲法,賣春方,相面算卦,賣假藥,不是拐青春強悍魁梧的壯小伙,便搭識貌美滋潤性感之嬌娘。另有一人是張玉之妻,被張玉騙到手后,三人都胡亂同居,一床做些茍且之事。他們串謀、唆使標致小官張六郎誘奸武媚娘,接著又將這一位無辜少女輪奸,再準備賣上幾百兩銀子(《濃情快史》第一回)。這是一個典型小流氓團伙,專門從事淫亂、拐騙、誘奸等活動。
唐代另一個流氓團伙為“進士團”。“進士團”由“長安游手之民,自相鳩集。初則至寡泊大中、咸通以來,人數(shù)頗豐”(王保定:《唐摭言》卷三)。后來團伙規(guī)模愈來愈大,其中原因值得深究。幾乎每年舉行考試和放榜之后,按照慣例應有曲江宴集,雁塔題名,探花打球,引觴高會等一系列大加慶賀活動,而這些活動中的門道,又都少不了妓女助興,于是游手們自行組織起來,年復一年的代替新科進士們包辦一切。其重點“服務”項目,或徑直稱之為敲詐生財?shù)墓串敚闶前才叛鐣^“宴前數(shù)日,行市驕闐干江頭。”屆時“行市羅列,長安幾半空”,無需明表,一切費用,皆從進士腰包內掏取,有錢的付現(xiàn)錢,無錢可以賒欠,反正今天的進士即是明日之官員,不愁他不還。于是,不少人就成了“進士團”的欠債戶。
明清時游手無賴每每借替科舉中試者“報捷”的名義索取錢財酒肉的風氣,皆發(fā)端于此時。有趣的是,“進士團”還常常發(fā)揮開道職能。金榜題名后的進士,只是有了做官的出身還須經過吏部考試才可以實際授予官職。在此之前,“進士團”里的流氓便成了未來官員們的臨時儀仗,在他們參拜座主,回訪客戶乃至作狹邪游時,為這些候選官員喝彩生勢。
不過,從“進士團”這方面著想,如此步步緊跟的直接利益所在,還是要使進士們在得官出京之前的日子里,始終受他們的控制而多方盤剝。進士、狀元隨時受“進士團”敲詐,也是中國科舉史和流氓史的雙料奇觀,舉世所罕見。
回到影片《我的唐朝兄弟》的一幕:一個文人打扮的人路過村子,當觀眾都以為他是喬裝打扮的官軍時,他卻順口作了一首詩:“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這個讓全場觀眾哄笑不已。
臺詞如此雷人,固然搞笑,但李白跟古惑仔,尤其像薛十三這樣有職業(yè)理想的高級古惑仔成為朋友是非常有可能的,因為……李白先生的確是“潛伏”在歷史與文學典籍中的極品古惑仔。
李白的詩寫得好,是中國文學史上首屈一指的“詩仙”,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李白并不是專業(yè)詩人,成為 “詩人”并不是他的人生目標。那時的人寫詩,就像今天的人寫日記、開博客一樣,是記述一種心情。“不小心”就成了詩人,這不是他的本心,他的本心是做俠客,當大將(當然,他也想當宰相,并自負有“入相”之才)。認為“劍”比“詩”好,這是李白自己的看法。
李白年輕的時候行俠仗義,到處打抱不平,曾親手殺過人。“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也許是暗寫他自己的經歷。這一點,當時的人魏顥在編寫李白詩集時就說過:“(李白)少任俠,手刃數(shù)人(親手殺死過幾人)”。這一“手刃數(shù)人”事件的始末,李白和魏顥都語焉不詳,大概是有所顧忌。但李白從不后悔做了這件事:“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誰能書閣下,白首《太玄經》”(《俠客行》)。“燕南壯士吳門豪,筑中置鉛魚隱刀。感君恩重許君命,泰山一擲輕鴻毛”(《結襪子》)。他自負是把腦袋拎在手上,將生死置之度外的“俠士”、“豪客”!
可以推測,李白二十五歲時“仗劍去國,辭親遠游”,絕不是為了考科舉而離開家鄉(xiāng),也許是因為殺了人,要避避風聲,同時借此機會“橫行”天下,以實現(xiàn)自己成為大俠或者將軍的夢想。
李白最引以為自豪的不是自己的“文才”,而是“劍術”。他在向別人推介自己的特長時曾說:“十五好劍術……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地強調:“文章”非我之長,“劍術”才是我的至愛。他生怕別人會因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釋性地說:“雖長不滿七尺,而心雄萬夫,王公大人許與義氣!” (《上韓朝宗》)李白身材不夠高大(不足一米七),但身輕體健,有萬夫不擋之勇!這一點,史書有記載。
《新唐書·文苑傳》就特別指出,李白“喜縱橫術,擊劍,為任俠。”《舊唐書》也記載:李白“嘗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脫靴。”高力士不是一般的太監(jiān),他是唐玄宗親封的三品大將軍!唐玄宗召其進宮是選他做貼身警衛(wèi),有了他,玄宗每夜就可高枕無憂——安全有保障。李白敢于“引足”(伸出腿)讓高力士 “脫靴”,既說明他有傲氣,更說明他有武功做底子,平添了幾分自信。否則,高力士“脫靴”時稍稍做點手腳,恐怕李白至少會落個“趾骨骨折”或“脛骨骨裂” 之類傷殘。反之,高力士之所以甘于為李白脫靴,恐怕也不是佩服李白的“詩”,而是佩服他的“劍”,大有英雄惜英雄之意。
李白還曾憑武功“逼退餓虎”。傳說李白與好友吳指南行走于山中,突遇猛虎,吳指南驚嚇過度,當場死去。此時李白如逃走,猛虎便會撕食吳指南尸體而不會追趕他。但李白為了保全朋友的遺體,竟冒著生命危險與猛虎對峙,最后終以手中劍逼退餓虎。
如果李白憑這些詩文和傳說就此淡出歷史也就沒什么可稱奇的,他的俠客人生在最后一節(jié)奏出了傳奇一章。安祿山反叛后,永王李璘征召李白為幕府屬官。李璘起兵(不久被肅宗消滅),李白逃回彭澤;李璘兵敗后,李白(受牽連)罪該判處死刑。當初,李白游歷并州時,見到郭子儀,(郭子儀)認為他是個奇才。郭子儀曾經犯法,李白救助他免受處罰。到這時郭子儀請求免去自己的官職來贖李白的罪。皇上下令,把李白長期流放到夜郎。后又恰逢天下大赦,回到尋陽,因事而被關進監(jiān)牢。當時宋若思率領吳兵三千人到河南去,經過尋陽,釋放囚犯,并征召李白為參謀。不久,李白辭職。李冰陽做當涂縣令時,李白去投靠他。代宗即位,召李白到朝廷擔任左拾遺的官職。但李白已經去世,時年六十多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