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退休
背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黨組書記、理事長戴相龍25日在上海一個論壇上坦承養(yǎng)老金確有缺口,并建議通過完善養(yǎng)老制度,以達到收支平衡。據(jù)戴相龍介紹,完善養(yǎng)老金制度可能涉及延長退休年齡和養(yǎng)老金繳納年限等措施。
只有相關信息充分披露,公眾對我們當前的養(yǎng)老狀況和改革的迫切性有一個清晰的了解,才有利于達成改革養(yǎng)老制度的共識,共識達成后再談是否延長退休年齡才有意義,否則只能引起老百姓的強烈反感。
——《齊魯晚報》
我國社會保障支出僅占我國財政支出的12%,遠低于發(fā)達國家30%至50%的比例。如果我國財政資金30%用于社會保障資金,那么,每年至少增加社 保資金2萬億元以上。多渠道籌集特別是加大財政資金補充力度,才是解決養(yǎng)老金缺口的出路,而不是動輒就在延遲退休年齡上動腦筋。
——《新京報》
養(yǎng)老制度的爭議,其實是利益博弈——究竟是遵循公平的原則,各方平攤改革成本,公職階層棄讓一部分既有利益;還是成本大多攤在底層勞動者身上?完善 養(yǎng)老制度,更緊迫的問題應該是解決“雙軌制”,只有先公平起來,公眾才好接受延遲退休的改革。為什么老是緊盯延退,而閉口不談終結“雙軌制”呢?
——《中國青年報》
學生臉上蓋藍印
背景:深圳龍華新區(qū)上芬小學推行“海燕爭星”主題教育活動,每個孩子都有專門的本子用來蓋上特定的印章。表現(xiàn)好的,蓋紅色印章,表現(xiàn)不好,如有違紀行為,蓋藍色印章以示懲罰。但是,三年級一班有3個孩子在額頭明顯位置分別被蓋上紅藍兩種顏色的印章。
應試教育的支配力無處不在,幾乎裹挾了一切,關于愛和人文的教育被壓縮在了最小的空間內(nèi)。所有的人都處于一種巨大的壓力下,老師只是這個龐大機器中的一部分,她們和學生一樣都患上了焦慮癥,在這樣的情況下,談愛與關懷,顯得如此的無力。
——《錢江晚報》
來自外界的這些歧視、偏見和負面看法,最終將會導致一個可怕的后果:原本并不壞的學生因為被貼上了“差”“笨”“壞”的標簽最終成為了真正的“差生”和“壞孩子”。
——《青年時報》
今天,老師在學生的臉上蓋章;明天,這些學生就很可能往別人身上亂貼標簽,甚至隨意把巴掌打在他人的臉上。這不禁讓人聯(lián)想到那些將巴掌打在不讓座人臉上的 民眾,聯(lián)想到網(wǎng)絡上各種人身攻擊和罵陣約架,這些行為,或都是尊嚴教育失敗造成的后果。從來不被尊重,又如何懂得去尊重別人呢,尊嚴教育的缺失,造成的是 一個時代人格的缺陷。
——《重慶時報》
打砸視頻
背景:近日,一段西安日系車主李建利被砸重傷的現(xiàn)場視頻,在網(wǎng)絡上熱傳。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身穿白色T恤的犯罪嫌疑人手持U形鋼鎖、砸向汽車前擋風玻璃。李建利嘗試還擊護車,但換來的卻是致命傷害。嫌疑人猛撲向李建利,揮動U形鋼鎖,砸向后者頭頂。第一下重擊正中顱骨,發(fā)出“啪”的一聲清晰的響聲,李建利向后倒下,嫌疑人又追著猛擊了三次……
要警惕“仇日”成為一部分人實施暴行的借口,他們真正需要的,是借助群體行動來宣泄內(nèi)心不滿,通過完全無理性節(jié)制的暴力,得到滿足和痛快。事情已經(jīng)過去這么多天,仍然有許多人為打砸日系車叫好,敢問那些支持打砸同胞日系車者,在看完這個視頻后,是否還依舊理直氣壯?
——《新京報》
人們震驚于街頭暴力的無理性,也讓人們進一步認識到街頭暴力對社會和普通人的傷害和破壞。整個社會也更加清晰地認識到打砸行為所具有的巨大負面效應。因此,堅決制止任何違法的街頭暴力,應成為社會最基本底線。這亟需成為社會的最大共識。
——《環(huán)球時報》
這一事件是一場人性的測試,在場的大多數(shù)國人交上了令人欣慰的答卷,他們代表了當今中國人道德的主流。但我們也應當看到,這令人發(fā)指的案件本身,表明當下社會中存在著一股殘忍而暴力的暗流。兩面都是同樣的真實,尤其是那丑陋可怕的一面,我們更不應當忽視。
——《齊魯晚報》
盤錦血案
背景:遼寧盤錦一農(nóng)場因拆遷發(fā)生警民沖突,一村民被警察開槍打死,這一事件連日引起媒體和網(wǎng)民的關注,警方表示,開槍是在人身受到威脅時被迫的。
真相是實現(xiàn)正義的第一步。盤錦征地血案不能無果而終,不了了之。我們希望更高級別的獨立調(diào)查能夠盡快介入,事件的全程始末能向媒體全面公開,用真相告慰死者,用法律庇護民眾。唯其如此,類似的拆遷悲劇才不會一次次成為這個時代的恥辱印記,一次次碾碎公眾的法治信心。
——《晶報》
我們認為,評判警察開槍對錯的第一個標準應當是法律,而非道德。警察不應向人民開槍的大原則無疑是對的,但不能將警察的具體執(zhí)法動作“一棍子打死”。因為在具體執(zhí)法中一個警察面對的只能是一個個具體的人。
——《環(huán)球時報》
刑事和解
背景:在鄭州舉辦的2012年全國刑法學術年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透露,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將新增“刑事和解程序”,并做專章規(guī)定,預計今年12月出臺。根據(jù)解釋,嫌犯觸犯刑法,但可能是輕微犯罪,或事后得到被害人諒解的,今后可能不予起訴或從寬處理。
更多的實際案件不僅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也關乎社會對公平正義的信心。一些案件對具體當事人權利有審慎權衡,但仍然引起社會巨大反響甚至非議。這就是說,當事人和解所實現(xiàn)的個體正義,與整個社會對正義的感受、判斷和期待可能并不完全一致。
——《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