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觀察報 欽文/文 不久前,網(wǎng)上有一篇轉載甚多的文章《為何德國人拿走一半諾貝爾獎:禁止學前教育》,此文作者言之鑿鑿地說:“在德國的《基本法》(即憲法)中,第七條第六款明確規(guī)定,禁止設立先修學校,也就是學前班。”
其實理解作者的意思,當前中國孩子的壓力實在太大,用來自“境外發(fā)達國家”的例子給國人提個醒,勸各位家長別太折磨孩子了。文章的用意自是好的,可是較起真來,事實未必站得住腳。
打開德國戰(zhàn)后制定的《基本法》,翻到第七條第六款,原文是:“Vorschulen bleiben aufgehoben”,按字面翻譯就是“依舊廢止(各類)先修學校”。上文中“禁止學前教育”一說大概便由此引申而出。
然而這恰恰是一個誤解,原因是對“Vorschule”的理解產(chǎn)生了偏差。該詞在現(xiàn)代德語中的含義是“包括幼兒園在內的各類型學前教育機構”。另一個意思,附屬于小學的一年制學前班。參加學前班的學生情況分為兩種:要么是適齡兒童由于種種原因,認知水平和同齡孩子有差距;要么是按生日杠杠剛好夠入學,但較之同年入學的孩子,年紀小很多,心智發(fā)展還有欠缺,應家長的要求“降級”。
那么被廢止的“Vorschulen”究竟指什么呢?其實指的是歷史上曾經(jīng)在普魯士和北德地區(qū)出現(xiàn)過的一種特殊的三年制小學。這類學校有官辦也有私立,學費高昂,只有富貴人家的孩子才能上得起。這類“貴族學校”擁有良好的資源配置,官家和富家子弟在此就學,可以獲得有品質的教育。較之普通學校的孩子,他們的升學率更高,日后進入大學的幾率也就遠遠高于同齡人。此外與各國的“貴族學校”一樣,在此學習的孩子會自然結成一個網(wǎng)絡。多年之后,無論是從政經(jīng)商,他們都會“互幫互助”,形成一張無形之網(wǎng),操控著國家的政治和經(jīng)濟命脈。這樣的網(wǎng)絡一旦鋪開,必然成為寒門優(yōu)秀子弟出頭的天然障礙。
“一戰(zhàn)”結束,皇帝退位,德國歷史上第一真正意義上的民主共和國誕生。奠定共和國基礎的《魏瑪憲法》(1919年)基于教育和社會公平的原則,明文廢止這類特殊的“先修學校”(Vorschulen)。而且根據(jù)憲法第146條,德國自1920年起推行義務教育制,所有年滿六歲的兒童必須進入統(tǒng)一的小學(Grundschule)學習,不得有貴賤之分。
“二戰(zhàn)”結束,德國被分為東西兩個占領區(qū)。1949年,在美英法三巨頭的支持下,西占區(qū)宣告建立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頒布了新憲法。著眼于日后的統(tǒng)一,這部法律沒有冠之以“Ver-fassung”(憲法)之名,而是命名為“Grundgesetz”(基本法)。新法律將受教育權歸入公民的“基本權利”,并重申了魏瑪憲法確立的原則,因而才有“依舊廢止(各類)先修學校”的條款。所以德國“禁止學前教育”乃是典型的郢書燕說。謬誤在于將“Vorschule”(先 修 學 校) 和“vorschulische Erziehung/Vorschulerziehung”(學前教育)混為一談。無論是前文中所說的“學前班”還是幼兒園的教育,其實都屬于學前教育的范疇。按照德國教育學的定義,學前教育的目的在于減少兒童在行動能力、語言、認知、情感和社會交往等方面的不足,為入學做準備。這樣的教育在德國非但不禁止,而且還獲得大力扶植和推動。
要知道漢語中的幼兒園(舊譯“幼稚園”)一詞就源自德語。德國教育家福祿貝爾(Friedrich Fr觟bel, 1782-1852)把自己創(chuàng)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命名為Kindergarten,這一模式日后為世界各國效仿,英語未經(jīng)改造直接引入了這一概念。這樣一種“成功模式”怎會被德國人所拋棄呢?
不過,較之于小學教育,在德國學前教育不屬于義務教育的范疇。但是根據(jù)德國《社會法典》(SGB)的規(guī)定,在德國境內的所有年滿3周歲的學齡前兒童有權進幼兒園接收教育。根據(jù)德國學前教育的共識,幼兒園的主要任務是培養(yǎng)孩子的自我意識、獨立生活能力、團體交往能力、環(huán)境適應力,開發(fā)幼兒的智力和語言能力,但不得安排類似于初等教育中的知識性課程。
不過法律人就是會玩兒字眼,法典條款中的“有權”用的是“Anspruch haben”(意思是“可以提出要求”),而非通常使用的“Recht haben”(權利),所以在約束力上大打折扣。由于種種原因,德國當前的幼兒托兒機構的空間分布并不合理。在某些地方,只要家長事先及時提出申請,孩子就可以得到一個入園名額。然而在另一些地方,申請人數(shù)大大超過當?shù)赜變簣@所能夠提供的位置,以至于很多適齡兒童無法入園。這一結果導致的連鎖反應之一就是,不少家長(尤其是母親)無法如愿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事實上造成了就業(yè)上的男女不平等。
有趣的是,每每說起這個話題,已經(jīng)壽終正寢的“民主德國”便會條件反射般被反復提及。因為如同許多“社會主義國家”一樣,前東德為了鼓勵女性生育和就業(yè),使勞動者能夠義無反顧地投身于社會主義建設之中,國家設立了許多公辦幼兒園,解除了勞動群眾的后顧之憂。不少前東德的“遺老遺少”總愛把“當年也不是啥都不好”掛在嘴邊,西部同胞對此總是嗤之以鼻。但在學前教育制度這一塊兒,東邊兒還真不是“一無是處”。
兩德合并后,在制度上一邊倒,就連《基本法》也被統(tǒng)一后的德國所沿用,東德的學前教育體系也遭瓦解。多災多難的德國再次統(tǒng)一,固然令人歡欣鼓舞,但卻面臨多重挑戰(zhàn),按照德國著名經(jīng)濟學家辛恩(Hans-Werner Sinn)的說法,新德國開始了“冰冷的啟動”。一時間困難多多,與之相比,學前教育并非“主導問題”,于是便被擱置了下來。
然而在過去的幾十年里,社會老齡化問題日益嚴峻,社會保障體系的穩(wěn)固性也遭到威脅。而人們家庭觀念的改變和壓力的增大,德國人口出生率連年降低。按照最新的統(tǒng)計,德國家庭平均生育1.3個孩子,據(jù)此測算,七代之后,德國人將從地球上消亡。導致生育率低下的因素是多重的,而年輕父母(女性首當其中)擔心生養(yǎng)之后再難就業(yè)是其中極為重要的原因之一。所以解決學前教育問題,已經(jīng)刻不容緩,因為它不僅事關兒童教育,而是關乎德國民族的未來和國家的前途。
近年來,默克爾政府順應形勢和民意,大力推進學前教育。2005年,默克爾邀請政治名門之后封·德·萊恩女士(Ursula von der Leyen)加入自己的內閣,出任聯(lián)邦社會婦女家庭衛(wèi)生部長。這位女部長自己就是個光榮媽媽,育有7個孩子(兩兒五女),同時又是一位職業(yè)女性,從政前是一名醫(yī)生,所以這個部長職位似乎就是為她量身定做的。新部長上任之后接連出臺了一系列新政,建立制度并采取實質性措施推進幼兒早期教育就是其中之一。除了改善和增加現(xiàn)有的幼兒園,她還許諾創(chuàng)辦更多的托兒所,以便三歲以下的幼童也能早日入托。按照當時的設計規(guī)劃,到2014年,德國所有的適齡兒童都可以入托。顯然,該計劃太過樂觀了。迄今為止,還有很多父母仍在排隊,苦苦等待托兒所分配的有限的名額。
那么能夠入托的孩子每天在托兒所里做些什么呢?我曾在德國參觀過幾所托兒機構參觀,并與保育員們進行過交流。她們普遍認為,其最重要的任務是照顧孩子們的日常起居并逐步培養(yǎng)其良好的生活習慣,早教智力開發(fā)倒在其次。孩子們在保育員的指導和幫助下就餐,并學會用餐所需技能。如有需要及可能,家長也可來托兒所親自哺乳,或將母乳吸出灌裝或將配方奶粉調好交給保育員,以便按時按需喂養(yǎng)。除此之外,就是游戲時間了。保育員們按照孩子的年齡段、生理心理發(fā)展階段給孩子分組,讓他們參與各種游戲和小競賽(其中也有部分益智游戲),若天氣狀況許可,優(yōu)先安排戶外活動,目的在于培養(yǎng)孩子的運動協(xié)調性、交往能力和環(huán)境適應力。是否午休、何時休息全看孩子自己的狀態(tài),不做強求。
也不要以為入托的孩子就一定是“幸運兒”。其實迄今為止,德國社會各界對于孩子是否應當入托甚至是上幼兒園一直存在爭議。排除硬件的差別,衡量托兒所辦學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保育員和孩子的配備比例。按照當前普遍認可的標準,對于12個月以下的兒童,最佳比例是1:2,而針對12-24個月的兒童,應當是1:3,24-36個月則為1:4。事實上,許多托兒所根本無法達到這一標準。要知道,增加人員就意味著辦學成本的上升,這必將導致收費的上漲,這又是家長們不愿意接受的。這正是女部長要解決的問題,她希望通過增加公共投入,補貼各類學前教育機構。然而由于政府內部的意見不一,加之財政狀況不容樂觀,政策推行時遇到各種阻力,所以她上任之初的許諾至今無法兌現(xiàn)。
不少家長不愿送子女入托,其實是受到了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德國具有深厚的基督教傳統(tǒng),人們的家庭觀念頗重。許多父母認為,正式入學前,親自照顧子女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兒。對于愿意多養(yǎng)兒女的中高收入階層而言,她們不必擔心孩子日后進入集體會出現(xiàn)交往障礙方面的問題。而且他們認為,孩子在家里可以得到更多的關愛,更好的教育。不少有實力的家長也會將人力和財力投入孩子的“早期開發(fā)”中去。當我與德國朋友抱怨中國的“早教”泛濫成災時,他們中的幾位坦陳,不少德國家長也是一樣,會讓孩子學習各種“本領”,購買書籍和智力玩具。地方報紙和網(wǎng)絡上藝術類業(yè)余教師的自薦廣告不在少數(shù)。還有不少高收入家庭通過中介機構從國外招聘高學歷的年輕保姆,讓她們在照顧孩子的同時還能教外語。此外,擔心孩子進入托兒所與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一同生活會受到不良影響。對于這些家庭而言,政府動用公共財政補貼托兒機構,這有失公平。因為他們自認為作為納稅較多的群體,在這方面遭到了歧視和虧待。
由此看來,兒童的早期教育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盤根錯節(jié)。再次回到本文一開始引述的文章標題。“禁止學前教育”這一前提不存在了,那么拿走一半諾貝爾獎的原因何在呢?是否廢止學前教育,這恐怕不是關鍵。教育是長跑,學前教育只是起跑而已。我以為,文章作者的腦子里還是有“不要輸在起跑線上”的思維在作怪,雖然此次只是逆向顯現(xiàn)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