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文
前不久,《舍我其誰:胡適》第二部“日正當中,1917-1927”出版。與第一部一樣,江勇振對史料的爬梳,對于胡適思想來源及脈絡的細致辨析,都大大超過了此前的研究者。從已經出版的前兩部來看,江勇振確實在致力于構建胡適研究的新范式。他不僅通過胡適文本來理解和分析胡適,而且對于胡適的思想來源下大力氣追根溯源。
江勇振明確反對“胡適說過就算主義”。如其所說,胡適念茲在茲的“杜威教我思想,赫胥黎教我懷疑”。然而,“杜威到底怎樣教胡適思想,赫胥黎又怎樣教胡適懷疑?胡適從來就沒有清楚地交代過……當他過世以后,也從來沒有人對這句話發(fā)出質疑。”有鑒于此,江勇振在第二部中,對于胡適思想的來源,及接受杜威與赫胥黎的思想過程一一梳理,由此清晰地呈現了胡適思想的發(fā)展和形成,對杜威思想的濫用和誤用,對于易卜生主義的“按需索取”與“合用就好”。
另一方面,作者對于以往胡適研究頗有不滿,因此在“糾偏、糾錯”上下了很大功夫。這種對胡適本人思想研究,以及對胡適研究的雙重解構,使得本書在考據和史料辨析上讓讀者印象深刻。
在 我 看 來 ,“ 日 正 當 中 ,1917-1927”最具價值的部分,除了對胡適與易卜生、杜威、赫胥黎作品集思想關系理清之外,還包括胡適在1926年對蘇聯(lián)表示好感的部分所做的辨析。而書中對于胡適“爭文化霸權”的說法,則大可商榷。
胡適未曾向“左”轉
1925年10月,詩人徐志摩出任《晨報副刊》主編。當時北京大學教授陳啟修在《晨報》正刊發(fā)表一篇文章,標題是《帝國主義有白色和赤色之別嗎?》。徐志摩立即邀請剛從海外歸來的張奚若擔撰寫了一篇《蘇俄究竟是不是我們的朋友?》作為回應。陳文為蘇俄辯護,張文在于揭露。當時,正是國共兩黨在蘇聯(lián)支持下,在廣東發(fā)動北伐之時,梁啟超、丁文江、陶孟和、張慰慈、錢端升、李璜、常燕生、陳翰笙、江紹原、劉侃元、張榮福、胡石青等人均參加了這場爭論。
1925年11月29日,北平發(fā)生了《晨報》報館被焚事件。盡管輿論對此多有批評,但此時身為中國共產黨總書記的陳獨秀不以為然,他當面反問正在上海養(yǎng)病的胡適:“你認為《晨報》不該燒嗎?”這句話對胡適刺激很大。幾天后,胡適在信中對陳獨秀說:幾十個暴動分子圍燒一個報館,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個政黨的負責領袖,對于此事不以為非,而以為“該”,這使我深感詫異。在這封信的最后,胡適說:“我怕的是這種不容忍的風氣造成之后,這個社會要變成一個更殘忍更慘酷(殘酷)的社會。”
1926年7月中旬,胡適經西伯利亞而抵莫斯科,再去英國出席中英庚款會議。中途在莫斯科逗留三天。學者邵建認為,胡適變成了“半蘇俄式的社會主義者”,“人往何處去,思想就跟到哪”,所幸的是,他繼續(xù)西行,到了美國,讓他“從‘半蘇俄’重返英美自由主義”。邵建認為,胡適患了“狄克推多”(獨裁者)癥候群。羅志田把胡適自由主義放在19世紀后半葉英美自由主義蛻變脈絡下討論。“明白了英美自由主義從經典到現代的發(fā)展,特別是其在轉型期與社會主義的思想關系,我們對自由主義者胡適的向往社會主義,就較易理解了。”兩人都認為,這是胡適的激進期,這個激進期只是一個急驚風。
對此,江勇振認為,胡適一生鐘情美國,俄國從來就不是胡適的選項。1926年8月3日,胡適在訪蘇期間所寫的日記中稱:
今日回想前日與蔡和森的談話,及自己的觀察,頗有作政黨組織的意思。我想,我應該出來作政治活動,以改革內政為主旨。可組一政黨,名為‘自由黨’。充分的承認社會主義的主張,但不以階級斗爭為手段。共產黨謂自由主義為資本主義之政治哲學,這是錯的。歷史上自由主義的傾向是漸漸擴充的。先有貴族階級的爭自由,次有資產階級的爭自由,今則為無產階級的爭自由。……不以歷史的 ‘必然論’為哲學,而以‘進化論’為哲學。資本主義之流弊,可以人力的制裁管理之。黨綱應包括下列各事:一、有計劃的政治。二、文官考試法的實行。三、用有限的外國投資來充分發(fā)展中國的交通與實業(yè)。四、社會主義的社會政策。”
江勇振認為,“胡適反對階級斗爭、反對自由主義是資本主義哲學的說法,這就徹底地摧毀了邵建和羅志田說胡適煩了左傾急驚風的毛病的說法。”江勇振稱,“今則為無產階級的爭自由”中的“為”應當讀去聲,及胡適是要為無產階級去爭自由,而不是要無產階級自己起來爭自由。在《我們對于西洋文明的態(tài)度》中稱,要用國家力量“為”無產階級爭自由,不管是由工黨執(zhí)政的方式,還是由列寧式的革命精英領導無產階級的方式。在用英文寫的《東西方文明的比較》中,胡適說得更清楚。“第一,胡適從理論上就反對馬克思主義的基本信念:經濟史觀與階級斗爭。第二,他認為階級斗爭是一種社會的浪費。第三,社會立法是用先發(fā)制人的方式,把可能會發(fā)生階級斗爭的問題都給防微杜漸地解決了。第四,社會立法的目的,就是要‘為’社會上最大多數的人——無產階級——爭自由、謀福利。”
1930年3月5日晚上,胡適在朋友家吃飯,法國人愛爾佛瑞·法波·魯斯對胡適說,“法國人近日思想似乎不能脫離蘇俄與美國兩個極端理想,總不能逃脫‘蘇俄呢,還是美國呢?’一個問題。中國人恐怕也有點如此吧?”胡適的回答是,“恐怕將來的人會明白這兩種理想原來是一條路,蘇俄走的正是美國的路。”江勇振稱,羅志田正因胡適日記不全,并且錯解為胡適二十多年對新俄的一場夢。而實際上,胡適這里所說的是“機械文明與科學文明”,所謂“蘇俄走的正是美國的路”指的僅僅是生產力方面。
在莫斯科的三天時間里,胡適做了一些參觀訪問,同蘇聯(lián)人士談話,并與蔡和森長談和辯論。眾多學者認為,胡適在蘇聯(lián)參觀的三天里,對蘇聯(lián)頗有好感。主要證據就是胡適與張慰慈和徐志摩的通信。他在8月初寫給張慰慈的信中說,“至少應該承認蘇俄有作這種政治試驗的權利。我們應該承認這種試驗正如我們試做白話詩,或美國試驗委員會制與經理制的城市政府同樣的正當。這是最低限度的實驗主義的態(tài)度。”江勇振說,這其實是胡適從杜威1921年2月9日發(fā)表在《新共和》雜志上的《社會的絕對主義》一文中儻來的。在《歐游道中寄書》中,也說到了這一點。他的結論是,邵建和羅志田低估了胡適對美國主義的忠貞,并認為:“總之,1926年歐游途經蘇聯(lián)的胡適既不左傾激進,也沒有變成‘半蘇俄式的社會主義者’。”
在我看來,江勇振為胡適的辯護確實可以自圓其說。在胡適10月4日寫給徐志摩的信中,談論制度的時候的確是以生產力為出發(fā)點,胡適明顯表示,自己不信狄克推多。江勇振為胡適的辯護,將其言論視作了一個實驗主義者的開放心態(tài):即胡適認為,蘇俄有權力進行政治思想與制度的試驗。母庸諱言,在當時的情況下,以三天的時間來說,胡適對蘇聯(lián)政治內幕和民生的了解顯然不可能深入,也不可能了解這種試驗的內幕和代價。
除此之外,江勇振為胡適的辯護還缺乏一個環(huán)節(jié),如果胡適是從生產力的角度說“蘇俄走的正是美國的路”,那么,此時的胡適究竟在蘇俄看到了什么?回顧一下此時的蘇聯(lián)的情況,顯然很有必要。
1917年,以列寧為領導的布爾什維克奪去了政權,并于1918年到1921年實施軍事共產主義。其措施包括實施糧食專政、糧食征收制,城鄉(xiāng)間建立直接的產品交換;經濟關系實物化等等。但是,軍事共產主義引發(fā)了蘇聯(lián)各地農民的反抗,起義此起彼伏,連此前支持布爾什維克奪權的咯瑯施塔得的水兵也發(fā)起暴動。1921年,列寧實施了“新經濟政策”,允許農產品自由買賣,從而承認了市場機制。
1924年,蘇聯(lián)被很多國家承認,英國、法國、意大利、以及中國、日本等先后與蘇聯(lián)建交。此時,列寧雖已去世,但“新經濟政策”被斯大林繼續(xù)執(zhí)行。德國人幫助蘇聯(lián)建立了很多工廠和企業(yè)。到1925年,蘇聯(lián)的經濟好轉,軍工企業(yè)已經基本恢復到一戰(zhàn)前的水平。據聞一《俄羅斯通史1917-1991》記載,蘇聯(lián)的“社會主義工業(yè)化”進實際就是從1926年開始的。1926年5月1日,蘇聯(lián)第一家拖拉機廠——伏爾加格勒拖拉機廠正式投產。12月,當時蘇聯(lián)最大的水電站——沃爾霍爾水電站第一臺渦輪發(fā)電機發(fā)電。同樣是在1926年,蘇聯(lián)的工業(yè)總產值第一次超過1913年的水平,社會主義成分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們的產值占大工業(yè)總產值的96%,工業(yè)儲備達到了61億切爾文盧布。
不難想像,胡適看到的蘇聯(lián),正是“新經濟政策”之下,蘇聯(lián)集中國家力量辦大事取得一定成效的時候。因此,胡適才說,在有生產力上,“蘇俄走的正是美國的路”。其時,布爾什維克高層之間,斯大林與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之間的內斗,胡適顯然無法獲悉。
縱觀《舍我其誰:胡適》前兩部,根據江勇振的描述,在社會政策的制定上,胡適一直有功利主義的考量:即注重“大多數人最大的幸福”。因此,他從生產力角度來觀察各國制度其來有自。可以想見,如果胡適知道蘇共黨內斗爭與蘇聯(lián)民眾的真實生活,他必然會全盤否定。
“爭文化霸權”不能成立
如果說,江勇振為胡適沒有“左轉”的辯護是成功的。那么,他對胡適爭奪“文化霸權”之說就陷入了概念的誤區(qū)。
本書上卷第三章的題目是“過關斬將,爭奪文化霸權”,內容近100頁。作者引用了胡適致陳獨秀的一封信,稱之為“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絕無僅有的一篇文化霸權爭奪戰(zhàn)的自白書”。作者認為,表面看來,胡適仿佛犯了“時時刻刻在敵人的包圍之中的”疑懼癥。其實,其所反映的是他強烈的自衛(wèi)心、斗志以及爭奪文化霸權的野心。白話文學革命是他的第一場文化霸權爭奪戰(zhàn)。江勇振更進一步指出,胡適用入學試題宣揚新文化,陳獨秀創(chuàng)建中國共產黨,導致《新青年》分裂,意味著胡適文化霸權爭奪戰(zhàn)的戰(zhàn)線開始變化。如果他先前文言與白話的爭奪戰(zhàn)是西方與傳統(tǒng)的對峙,現在則轉為西方思潮與西方思潮的對峙。中國知識分子各自以西方的思潮作為武器來從事論戰(zhàn),肇始于胡適與李大釗的“問題與主義”之爭。敏銳的胡適在1919年就已意識到馬克思主義將是他的勁敵,無怪乎胡適會在總結性的《四論問題與主義》里,特別以馬克思主義為例,來說明學說可以造成可憂的后果。在敘述胡適入選“中國今日的十二大人物”的時候,作者進一步作出誅心之論:“一個要爭奪、鞏固、擴張文化霸權的人,想不好名都不行,這是因為‘名聲’就是他的文化資本。沒有這個資本,不要說文化霸權,他連巴結文化霸權的門兒都沒有。”
什么是“文化霸權”?和磊在《文化研究關鍵詞》一書中的解釋是:“文化霸權”,或稱“文化領導權”、“領導權”,其希臘文和拉丁文分別是egemon和egemonia。雷蒙德·威廉斯在《關鍵詞》(Keywords)中,從詞源學角度考察了“文化霸權”這一概念的產生與發(fā)展。威廉斯指出,文化霸權這個詞最初來自希臘文,指來自于別的國家的統(tǒng)治者,到了十九世紀之后,它才被廣泛用來指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的政治支配或控制。而到了葛蘭西手里,這個詞又有了新的含義,被用來描述社會各個階級之間的支配關系。但這種支配或統(tǒng)治關系并不局限于直接的政治控制,而是試圖成為更為普遍性的支配,包括特定的觀看世界、人類特性及關系的方式。由此,領導權不僅表達統(tǒng)治階級的利益,而且滲透進了大眾的意識之中,被從屬階級或大眾接受為“正常現實”或“常識”。和磊的詞條解釋還稱,最早使用“文化霸權”這一概念的是葛蘭西《南方問題的一些情況》,在后來所寫的《獄中札記》和獄中所寫的書信中,葛蘭西明確把“統(tǒng)治”(壓制)和“領導”區(qū)分開來,強調了文化霸權的這樣一面:通過大眾同意進行的方式。葛蘭西指出,一個社會集團能夠也必須在贏得政權之前開始行使“領導權”,這是贏得政權的首要條件之一;當它行使政權的時候就最終成了統(tǒng)治者,但它即使牢牢地掌握了政權,也必須繼續(xù)以往的“領導”。在《西方文論關鍵詞》一書中,周興杰對“文化霸權”這一詞條做出了更詳盡的解釋。葛蘭西沿著區(qū)分國家與市民社會的思路,提出革命的兩種戰(zhàn)略:運動戰(zhàn)與陣地戰(zhàn),運動戰(zhàn)就是武裝革命,陣地戰(zhàn)就是教育戰(zhàn)。作者最后的結語是“文化霸權意指代表某一歷史集團利益的意識形態(tài)力量,為取得政治、知識和道德領域里的領導地位,不斷與其他力量沖突、商討、妥協(xié)以及接合的過程”。
不難看出,江勇振所謂的“爭奪文化霸權”,與這一詞條的本意相去甚遠。第一,很明顯,“文化霸權”只能被有組織,有紀律,有團體力量,作為政治實體的統(tǒng)治集團或者某一組織所有,決非胡適這樣的個人。盡管胡適在學界有一些同人和支持者,但決不能和一個嚴密的政治組織或政治集團相提并論。更不必說,胡適的同人和支持者,在很多問題上與胡適有不同見解時,經常公開爭鳴,針鋒相對。因此,胡適爭奪“文化霸權”之說不能成立。
第二,作為一個獨立性很強的知識分子,胡適到1927年為止,只是一個政治上的清談者,不具備爭奪文化霸權的主體資格。胡適的政治實踐,僅限于觀念上的提出和政體上的設計,并非如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一樣,既有意識形態(tài)的主張,同時在現實中實踐,并且握有武裝力量和經濟力量。
第三,胡適只是一個文化人和思想者,其影響力僅僅只能通過學術研究、思想觀念的傳播來獲得,而沒有任何強制性,算不上真正的宣傳。本書中的時間段,胡適采取的是獨立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立場,扮演的是作為“立法者”和“闡釋者”的“公共知識分子”角色,近似于葛蘭西所稱的“有機知識分子”,而非“文化霸權”的爭奪者。眾所周知,胡適從來就不是一個軍事和政治上的強人,也從沒有親手組建一個政治實體,并強行推銷自己的思想觀念。一個明顯的事實是,胡適對于組織方式源自蘇聯(lián)的國共兩黨都有批評。
第四,胡適與馬克思主義的根本分歧在于觀念上的不可調和,而非利益上的沖突。胡適秉持的自由主義乃是以個人主義為基礎,而馬克思主義的集體主義顯然與其格格不入,更與胡適所提倡的爭個人自由,張揚個性相悖。與其說是“文化霸權”的爭奪,毋寧說是理念上的分歧和對立更為準確。
第五,即便如江勇振所說,胡適利用北大的入學考試宣揚新文化,其波及范圍也很有限:首先,僅限于北大一所大學,而不是全國性的范圍;其次,即便考生為了應付入學考試而認真學習了胡適等人所倡導的新文化,并且運用到了入學考試之中,那也并不代表新文化就影響其思想觀念,他完全可以考試一套,實際信奉另一套。更不必說學生思想觀念會有游移和變化——比如,入學之后,他們可能受到黃侃和辜鴻銘的學說影響更大。
第六,每個人都有權利實現自我價值,中國人提倡“立德、立言、立功”為三不朽,胡適即便好名,只要他沒有因此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線,沒有損害他人利益,也是正當且無可非議的。
那么,應當如何評述胡適作為文化領袖的地位和作用?縱觀江勇振在書中所述胡適與其他人的論爭,充其量只是觀念的辨析或話語權的爭奪。如果按照科斯的觀念對當時的中國進行描述,那時的中國存在著一個開放的思想市場,各種思想可以相互競爭,大眾當然也可以各取所需。正如我們后來看到的那樣,革命興起之后,激進主義思潮吸引了大批青年,素來主張理性、溫和的胡適,影響力反而下降了。
在我看來,對于胡適,用韋伯的“奇理斯瑪”的概念來描述或許差強人意。所謂“奇理斯瑪”,即英文Charis-matic,意為“個人魅力”。“奇理斯瑪”型權威不同于強制性的權威,后者不能象前者那樣使人心悅誠服。百歲學者劉緒貽先生,曾在其口述自傳中論及,自己上世紀40年代在美國留學時,曾想仿效胡適,走學術的道路,成為一個大學教授和胡適那樣的知識分子。只是因為家庭以及其他原因,才放棄了繼續(xù)攻讀博士,而他此前與胡適并無交往。
在《文化研究關鍵詞》中,還有葛蘭西“有機知識分子”的詞條解釋:“葛蘭西所說的知識分子有機性,并不指的是依附性甚至從屬性,更不簡單地執(zhí)行特定集團或借機的政策,甚至成為某一黨派的喉舌,而是以反霸權、以大眾的解放為根本目標,以創(chuàng)造新文化、創(chuàng)造新文明、創(chuàng)造新人類為根本目的,而不是以黨派利益為中心,這就使得葛蘭西的有機知識分子帶有很強的啟蒙色彩。”作為馬克思主義者葛蘭西,對這一觀念的強調,用來描述作為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胡適倒是頗有幾分類似。
而更為核心的問題在于,胡適的這種文化影響力,在黨治之下,遭到了國民黨“文化霸權”的打壓。在《新月》時期,擁有文化霸權的國民黨,對提倡自由、民主、憲政的胡適和羅隆基等人進行圍攻,胡適本人被國民黨政府警告,羅隆基被抓(只一天),后來又失去了光華大學教授的飯碗,北平的新月書店被查封,一千多份雜志也被沒收。由此可見,胡適的“文化軟實力”,在真正握有文化霸權的實體政治組織的“硬實力”面前,是多么的脆弱和不堪一擊!
當然,關于“文化霸權”的異議,并非否定本書的價值以及作者所下的功夫,而是“更愛真理”的必須。除此以外,作者引入弗洛伊德的分析模式,對于胡適肛門偏執(zhí)的研究,似有牽強附會和過度闡釋之嫌。
必須指出,江勇振的史料考據和思想追溯自有其價值所在,然而,作者用力過猛且解構太甚,對于胡適思想在20世紀中國文化中的脈絡和地位,反而不及他批評過的著作更為清晰和明顯。由于未持同情之理解的態(tài)度,以及“放大鏡”一般的懷疑和審視,胡適的形象在作者的筆下分崩離析,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整體。更不必說,作為傳記的寫作者,通過史料進入傳主的內心深處探幽,捕捉其最為微妙的情感。
只要讀過江勇振胡適傳記前兩部的讀者,大都會對作者研究的下力之深印象深刻。作為研究者的邵建,已經對江勇振的糾錯致謝。這也讓讀者期待,江勇振這部著作后面的內容更為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