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金保等四人因嚴重違紀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 記者 張向東 本網(wǎng)從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新聞中心獲悉,因嚴重違紀,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委員會已經(jīng)終止羅金保、沈長福、黃建華、張克強四人的人大代表資格,此決議已經(jīng)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羅金保,原為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董事長,是由北京市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因嚴重違紀并涉嫌受賄犯罪,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其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wù)。
沈長福,原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重慶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jīng)理,是由重慶市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其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wù)。
黃建華,原為河北港口集團董事長、總裁,是由河北省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因涉嫌收受賄賂、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本人提出辭去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wù)的請求,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其辭職請求。
張克強,原為廣東華美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廣州市僑商會副會長,是由廣東省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因涉嫌詐騙犯罪,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其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wù)。
另據(jù)本網(wǎng)了解,出現(xiàn)在河南代表團名單中的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董永安,也已經(jīng)被取消河南省人大代表資格。董永安原為河南省交通廳廳長,2010年12月,因涉嫌貪污受賄等違法違紀問題被“雙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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