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韋承武 日前,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4名律師聯(lián)名向發(fā)改委、工商總局遞交反壟斷舉報,要求對高鐵高價壟斷行為進行徹查。18日,發(fā)改委在回函中確認,價格監(jiān)督檢查司已經受理此舉報。這是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發(fā)改委首次以書面的方式受理反壟斷舉報。
發(fā)改委回應稱近期核定高速鐵路正式運價的條件尚不成熟,理由是目前高速鐵路還處于運行初期,在運量仍保持快速增長的時期測算運輸成本、核定物價,可能帶來平均每位旅客分攤成本的上升,推動票價上漲。
另據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19日介紹,去年上半年以來,國家價格主管部門一直密切關注高速鐵路運營狀況,收集和分析有關數(shù)據,今后將繼續(xù)關注全國高鐵運營和車票試行運價實施情況,適時通過法定程序,正式制定高速鐵路票價。
發(fā)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人士告訴記者,2008年8月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運營以來,旅客運量一直處于快速增長階段。2007 年京津兩地間鐵路旅客運量共830萬人次,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兩地間鐵路旅客運量累計達到1870萬人次,比開通前增長了126%,其中高速動車組運送旅客1585萬人次;今年1-2月,高速動車組運送旅客341萬人次,同比增長17%。
這位人士表示,鐵路運輸成本中線路折舊等固定成本所占比例較高,和運量關系不大,因此在運量仍保持快速增長的時期測算運輸成本、核定運價,可能帶來平均每位旅客分攤的固定成本偏高問題,推動票價水平上升,不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到運量相對穩(wěn)定后,定價會更好些”。
2008年,發(fā)展改革委、鐵道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運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開通運營后,新開行的時速300-350公里動車組列車實行試行運價。試行運價水平,由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試行滿一年后,將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運價。
這位人士表示,目前,武漢-廣州等中長途客運專線高速動車組列車剛剛投入運營,尚無法對運營成本作出準確預測,構建完整運價體系的條件還不成熟。
他認為,價格主管部門在核定高鐵票價時,將綜合考慮維護鐵路運輸正常運營,兼顧廣大旅客的經濟承受能力,充分發(fā)揮鐵路運力等因素,注重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形成合理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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