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基金明確參與股指期貨 上半年有望推出
經濟觀察網訊 上周六,中國證監(jiān)會就《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期貨公司風險監(jiān)管指標控制辦法》及《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開始對外征求意見。業(yè)內人士分析,在短時間內密集公布了6部與《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配套的規(guī)章,表明了有關部門為股指期貨上半年推出做著最后的沖刺。
自去年以來,圍繞股指期貨的推出時機、推出之后對市場的影響以及相關機構如何參與股指期貨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息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多次在公共場合表明的推出股指期貨的意義和決心,但對于具體推出的時間一直沒有明確。
直到今年2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后,關于股指期貨實質性進展才算打開。業(yè)內人士稱,修訂后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將規(guī)范的內容由商品期貨擴展到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才正式給了股指期貨一個名正言順的“準生證”。
《條例》通過后,金融期貨、商品期貨的準備工作進入了快車道。2007年3月16日國務院第489號令,公布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緊接著,3月30日證監(jiān)會發(fā)布《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并稱兩個辦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與《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同時施行。
而上周六,又密集地同時公布的三個辦法,明確了券商IB制度參與股指期貨的門檻。
與此同時,一份下發(fā)給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銀行的《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股指期貨有關問題的通知》也正在征求意見,《通知》明確了基金參與股指的模式、門檻和具體的細節(jié)。
而在不久前,中金所相關人士在“股指期貨產品、金融期貨市場制度設計與未來發(fā)展”的發(fā)言中表示,隨著證監(jiān)會等監(jiān)管機構相關配套實施制度正式出臺,中金所根據新的《條例》及監(jiān)管機構相關配套實施制度進一步修訂的各項交易所規(guī)則也將隨后陸續(xù)推出。
他還特別指出,在這些相關配套制度、細則中,證監(jiān)會正和 銀監(jiān)會協(xié)調即將頒布 商業(yè)銀行如何獲得中金所特別結算會員資格的有關規(guī)定,而允許QFII參與中金所交易的有關政策也很快會明朗。
業(yè)內人士認為,其實早在中金所開業(yè)初期,商業(yè)銀行參與股指期貨就被提及,相關信息顯示,作為特別結算會員的商業(yè)銀行,將充當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提供資金清算服務、保障股指期貨保證金的封閉管理和運行。
上述中金所人士在我國各主要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市場模式的政策建議中,還為特定意義的QFII,設計了“須作為客戶參與,須指定國內代表人辦理開戶流程,須在境內期貨公司開戶交易,須在境內期貨公司或境內商業(yè)銀行辦理結算交割”的參與路徑。
盡管目前市場還存在股指期貨推出時機尚不成熟的聲音,但種種跡象表明,監(jiān)管層早日平穩(wěn)推出的決心已日益明確。此前,中金所總經理朱玉辰多次對股指期貨推出的作用作了比喻,他表示,股指期貨的推出就像給一輛車裝上了剎車和倒檔,這樣才能更平穩(wěn)的運行。他還說,股指期貨就是一個溫度計,他本身不能改變市場的冷熱,并不會對市場造成助長助跌。
“相關辦法的出臺使機構參與股指的雛形已經顯現(xiàn),但具體的推出時間并非一個部門能說了算,市場將拭目以待。”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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