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武:“誠信邏輯”為何在中國失靈
“打假” 和“造假”兩個世界,最近好像冰火兩重天,一方面是方舟子8月29日遇襲,輿論猜測可能來自于對方舟子打假的報復,雖然方的傷勢不重,但也足以威懾熱衷打假的人們;另一方面,8月25日唐駿通過大華建設借殼上市,并成為后者的董事長,實際上,即使在關于唐駿學歷爭議最高峰時的7月后兩周,他作為總裁的上市公司—新華都股價不僅沒跌,反而有些上漲。這個社會是怎么回事,打假者生命受到威脅,而作假者呢?當上市公司總裁的誠信受到質疑時,其股價為什么不跌反漲?
當然,如果僅僅是學歷造假的偶發(fā)事件,沒有公然宣揚“能騙到所有人就是成功”的價值觀,沒有傷害社會道德秩序、沒有傷人傷物,沒有形成社會造假氣候,那也就罷了。可是,事情不止如此,如今,航空公司飛行員的飛行資歷也有造假,嬰兒奶粉也因造假有毒,茶油添加劑安全度也造假,食品飲料也有假冒……在一次次“假”“毒”波的沖擊下,老百姓不只是視聽疲勞,而且不安全感明顯上升,而制約造假、行騙等道德問題的商業(yè)規(guī)則、懲罰機制,在中國看起來似乎也是失靈的,這就不但未能遏制造假的進一步泛濫,而且加劇了中國社會當前的階層分裂、價值混亂。
中庸之道可以休也
造假風之所以到今天這種廣度,原因當然很多,但歸根結底還是造假的成本收益比太劃算,超額利潤太大,而即使造假被揭露,也不見得有處罰,造假的預期成本太低。
近年來造假故事太多。就以2006年最有名的“漢芯”事件為例,當年1月中,先是有人在網上透露上海交大微電子學院院長陳進研制的所謂“漢芯一號”,是造假。經過媒體的廣泛追蹤報道,上海交大于2006年5月12日向媒體證實漢芯是假的,并通報表示陳進被撤銷各項職務和學術頭銜,國家有關部委也與其解除科研合同,并追繳一億多元各項研究費用。但是,讓人遺憾的是,即使陳進欺詐多個部委及上海市政府單位,騙取了如此數(shù)額的科研經費,除了上海交大將其免職、免頭銜外,沒有任何機構對陳進追究法律責任、進行法律制裁。這類事件如此結局,沖擊了社會的道德與法治底線,給法律的嚴肅性構成硬傷,同時,從另一方面鼓勵了未來的造假者。
2006年6月,同濟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楊杰教授,因為學術造假,被校方“終止其聘用合同”、“解除教授資格”等處罰。那次已經是近年對造假處理得干凈利落的了,但還是僅停留在“把騙到的還回去”的層面,沒有其他處罰或刑罰,使作假的實際成本幾乎為零。
據(jù)《新世紀》周刊追蹤報道,湖南省質監(jiān)局早在2010年2月就發(fā)現(xiàn)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標,但卻一直沒有公布。到8月20日,金浩茶油還在其網站聲明,稱網上論壇及微博出現(xiàn)的關于“金浩茶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標6倍”屬謠傳,公司承諾金浩茶油系列食用植物油質量安全可靠。
8月21日,湖南省質監(jiān)局還向省內官方媒體通報了“茶籽油生產加工企業(yè)專項監(jiān)督抽查結果”,稱23家企業(yè)33種茶油產品抽檢結果均為合格,其中包括金浩公司部分茶油產品。8月30日,《新世紀》詳細報道了金浩問題茶油秘密“召回”的過程等問題,但這一問題掩藏時間已長達近半年。在接受采訪時,省質監(jiān)部門負責人稱,選擇不公開是“維穩(wěn)”需要。
從這幾件以及其他眾多著名案例中,我們看到造假成風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包括政府權力過多控制社會資源的配置、權貴聯(lián)盟、司法不獨立、法治不到位等等。由政府部門掌握“技術創(chuàng)新”資源、科研資源、教育資源、行業(yè)資源、學位資源等,尋租機會必然會多,造假的激勵就翻倍甚至翻數(shù)倍。行政配置資源跟市場配置資源的最大差別在于:后者看重經濟回報,看“硬功夫”,而前者不在乎經濟回報,主要甚至只在乎政績,由于“政績”既主觀又不一定有形有色,不一定跟效率掛鉤,所以,當行政權力擋道資源配置時,忽悠、造假反而更能讓行政掌權者和陳進們雙贏。因此,市場化程度越低、政府配置的資源比重越高的社會,給造假帶來的激勵必然越高,在權力受媒體監(jiān)督有限的社會里尤其如此。
正因為造假、忽悠更能讓行政當權者和造假者各得其所,所以,一旦騙局被發(fā)現(xiàn),從法律和行政上追究造假者的可能性就不會高,司法也不太會介入,因為如果司法和其他責任部門“太認真”,就會捅出太多權貴。就像陳進“漢芯”案一樣,責任僅追到免除職務為止,而這職務本來就是騙取的。
當然,今天造假盛行,不全是制度所致,也還有文化觀念因素,人們的觀念并沒完全適應新的社會結構。眾所周知,中庸之道滲透中國社會兩千余年,強調的是對事情不要太認真,包括對作假者不要太認真追究。
在傳統(tǒng)的農業(yè)社會,中庸之道基本夠用,也不會使社會造假成風,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在農業(yè)社會,行騙能獲得的好處非常有限,跟現(xiàn)在的政府項目金額、上市公司市值、假藥毒奶粉銷售額完全不是同一個數(shù)量級,因此,造假的激勵非常有限;其二,造假一旦被發(fā)現(xiàn),其代價會很大,傳統(tǒng)的中國以鄉(xiāng)村熟人社會為主,村民又基本是世世代代為左鄰右舍,所以,一旦張三造假被發(fā)現(xiàn),不僅他自己的利益和地位會立即受損,而且其子孫后代皆受牽連,因此,造假被發(fā)現(xiàn)后的代價極高;其三,雖然農村社會可以中庸之道對待造假,但家族的家法、宗族的宗法不一定放過。關于宗法的冷酷無情,已有不少介紹和批判,這里不必多說。也由于在熟人社會,信息不對稱程度低,造假不被發(fā)現(xiàn)的概率較低,造假者受到家族宗族處罰的預期一般較高。
相比之下,在今天已相當城市化、人口流動已很高的中國社會,一方面,經濟市場不僅跨越全國,甚至可以跨越全球,那么,造假、行騙所能帶來的好處已經以億、百億計算,特別是有了股票市場以后,造假能帶來的好處可以達上千億,造假的誘惑是純粹意義上的今非昔比。另一方面,社會中人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也是今非昔比,原來的熟人社會人口少,又是世世代代左鄰右舍,不了解也很難。
可是,今天在城市即使是物理上的左鄰右舍,也不見得彼此認識,更不要談任何深交,這使得造假被發(fā)現(xiàn)的難度大大增加,也就是說,從信息角度看,今天的造假預期成本比以前低。這樣,在今天的中國社會,造假好處大大提高,而造假成本又比以前低,于是,造假不盛行也難。
也就是說,今天造假盛行除了制度因素外,不一定是中國人的道德水準真的比以前低很多,而是現(xiàn)代經濟和社會結構改變了造假的利弊計算,新的利弊權衡可能使許多本來不一定造假的人也“理性”選擇造假。
如何改變這一造假利弊平衡點呢?道德教育已經試過多年,輿論的譴責如果沒有在現(xiàn)實層面兌現(xiàn)懲罰,只是披露造假事實、遭受公眾輿論的討伐,對造假者來說,基本不管用。而是必須從法治角度加大對造假、欺騙行為的處罰和刑罰。這當然不只是指提高對造假行為的刑罰力度,而是指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造假者進行一致的法律制裁,這也涉及到司法獨立、媒體自由監(jiān)督的制度問題,涉及到官與商必須分離的問題。如果對造假還是沿襲過去的中庸之道、沿襲司法不獨立的傳統(tǒng),造假風基本不會停止,而只會繼續(xù)惡化。
“劣幣驅逐良幣”的股市激勵
以前,當我們談到信息渾濁、股東權益的司法保護不可靠、監(jiān)管模糊不一致的股市只會是“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時,那個結論顯得太抽象。但是,在看到唐駿學歷造假爭論深入的同時新華都股價照樣上漲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中國股市對造假麻木、甚至通過高股價獎勵,就是這樣讓“劣幣驅逐良幣”。
當然,或許股市的邏輯是正確、理性的,因為股市參與者或許知道更大的中國社會和權力部門對造假麻木,不會去處罰造假者,包括唐駿和禹晉永的言行照樣被社會信任,他們推銷的產品和服務被社會照買不誤,而且如果上市公司真的有問題,相應的地方政府也不會袖手旁觀的。于是,股市投資者沒理由拋售問題公司股票!— 如果真是如此,只能說明股市所代表的“劣幣驅逐良幣”機制是更深層社會和制度問題的反映,說明整個社會是個“劣幣驅逐良幣”的場所。
但是,從股市本身的機制設計看,的確也為造假者提供了方便。其一是單邊市,即只能做多、不能做空股票。也就是說,即使大多數(shù)股民沒法明白真相,只要有少數(shù)股民和機構投資者能夠看清唐駿等人的不誠信,只要他們可以做空新華都,那么,新華都們、紫金礦業(yè)們的股價或許還不至于上漲!不管從民事訴訟角度講,還是從實際利益角度,只要股價不跌,股東和董事會都不會有壓力問責總裁迫使他下臺。因此,做空等市場機制是問責傳導鏈條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一旦缺此,唐駿誠信可以一落千丈,但其掌管的公司股價可能繼續(xù)漲,董事會和股東照樣無動于衷!雖然現(xiàn)在的融資融券把做空的門打開一點,但效果非常有限。
其二是股東司法訴訟上的障礙,亦即,中小投資者向上市公司索賠的前置條件是已有行政處罰。但是,雖然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較頻,但監(jiān)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并不多。為了保住股市價位、為了維穩(wěn),監(jiān)管部門可能選擇對作假欺詐、內幕交易不作為。這等于保護了造假上市公司和造假人,使上市公司股價難以反映真實的投資價值。
其三,媒體對上市公司和其他造假對象做追蹤調查時,時常受到對方的安全威脅和侵權訴訟威脅。結果,股市上的信息難以清晰和充分,使股票價格不是根據(jù)單個公司的好壞漲跌,而是跟著大盤同漲同跌。
根據(jù)我的計算,到近幾年的A股市場,在任何一周中,平均有超過90%的個股是同漲同跌。當信息渾濁、股東權益不保護、監(jiān)管不到位的程度如此之高,使個股價格的同漲同跌程度超過90%時,這個股市真的沒法區(qū)分好壞,沒法準確地獎勵誠信好公司、處罰造假壞公司!股價上漲和下跌的通道都應該暢通,上漲通道保障誠信公司能得到獎勵,股價下跌通道是確保壞公司能被問責處罰。
中國社會結構和中國經濟都變了,制度也得跟著改革。只要中國股市的做空機制、信息環(huán)境、股東權益保護制度不發(fā)生變化,只要權貴聯(lián)盟在一起,只要整個社會的制度架構和文化觀念不發(fā)生變化,明天還會是唐駿們風光,方舟子們提心吊膽。
(文章來源:10年9月9日 《時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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