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息報:劉永好的“紅包門”
微博上,一條關于紅包的消息正在飛……
“紅包事件”源起于記者的一條微博,事件主角是劉永好,新希望集團董事長。“昨天劉永好的紅包發(fā)布會,讓每個上會的記者都發(fā)了筆小橫財。”
“給記者紅包不奇怪。兩會這么嚴肅的場合給,就太不應該。借機收買媒體印象。”“一銘YAO”在微博上這樣說。“不知道,具體發(fā)多少錢,有什么事情發(fā)布了沒有。如果他沒有什么訴求,純粹討個喜——給記者發(fā)個利市,雖有不妥,倒也不至于上綱上線了。”“蘇山”則說。
但更多的人則是真的上綱上線了。“北京廚子”用數條轉發(fā)向各位開微博的人大代表投訴,“這不是一個合法的饋贈或者給予,……對于這樣的政協(xié)委員,我認為應該清除出隊。請代表替民追究此委員的法律及紀律責任。現公開投訴。”轟轟烈烈的轉發(fā)評論也引來了新希望集團媒體工作負責人的注意,作為活動的組織者,她以連續(xù)7條微博對事件進行解釋,“由于周邊擁堵,我們對于前來參會的記者主動安排了100-200元不等的交通費報銷。……個人認為基于工作需要和現實交通、時間情況,盡量安排得妥當一些是我的職責。”
當然“紅包”事件被炮轟的也不只劉永好,記者也在其中,“趙劍飛”說,“別人發(fā)不發(fā)紅包是一回事,作為記者拿不拿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轉自云南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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