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 小劉
我是一個北漂,不過相比大多數(shù)漂在北京的人更加幸運的是我并不需要每個月把工資的一半寄回家里。相反,家里的經(jīng)濟后盾可以作為我在京購車甚至是購房的支援。
剛才,個稅修正案通過了,起征點調到3500了。我很糾結。我現(xiàn)在的工資還不到納稅的標準。如果這種情況一直持續(xù),我就無法提供納稅證明。那就無法達到個稅繳納滿五年后可以買車買房的條件。
新的個稅標準將在今年9月施行,也就是說9月以后我就無法再繳納個稅了,我的買車買房夢想就此被扼殺了。
如果這種情況真的發(fā)生了,我是否成為政府減稅的“受害者”了呢?我要大聲疾呼“還我繳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