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二審獲緩刑
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網(wǎng) 記者 盛超 11月17日 周正龍二審因欺詐和非法持有彈藥罪獲刑2年6各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元。
“華南虎照”作者周正龍涉嫌詐騙、非法持有彈藥一案二審于11月17日8時30分在旬陽縣公開開庭審理。
開庭前,周正龍的辯護律師顧玉樹表示,目前他們已經(jīng)掌握了一些新的證據(jù)將在法庭上呈現(xiàn),并向安康市中院提出了重新鑒定華南虎照的申請。顧玉樹稱,在被確定為周正龍的二審律師后,他和楊建軍律師(周正龍另一位辯護律師)與周正龍先后見了6次面,根據(jù)周正龍?zhí)峁┑木€索,已經(jīng)形成一些新的證據(jù),這些證據(jù)會在庭審時提出來。
庭審中,法庭當(dāng)場出示了四件證物。但是周正龍辯護律師提出,周正龍私藏93枚軍用子彈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希望法庭為周正龍減刑。
法庭共發(fā)出了17名證人傳喚書,今天到庭7人,將出庭作證,其中包括覃大鵬,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周正龍的兒子周松、女兒周鑫等。
然而最戲劇性的一幕最后出現(xiàn)。據(jù)《西部網(wǎng)》報道,在庭審現(xiàn)場上,周正龍突然改口,多次在回答檢察員和辯護律師的提問時表示,“我錯了”、“我要徹底承認錯誤”。
在庭審中,法庭當(dāng)庭已出示了四件證物:老虎年畫、傻瓜照相機一臺、38張膠片以及沖洗出來的、編號為11的負片。但是據(jù)媒體報道,在詢問到有關(guān)“華南虎”照片造假的關(guān)鍵細節(jié)時,周正龍都稱“自己記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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