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標準將與物價掛鉤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平平 據新華網報道,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各地區(qū)要盡快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基本養(yǎng)老金、失業(yè)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副所長金維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基本養(yǎng)老金、失業(yè)保險金、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為城鄉(xiāng)老年人、失業(yè)人員和低收入職工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物價上漲將會導致通貨膨脹,使人們現有收入的實際購買力下降,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更加顯著。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介紹,各地在制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保障標準時已經考慮了物價增長對市民生活造成的影響,但調整周期一般比較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為例,國家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尚未全面建立一種隨物價大幅上漲即及時調整的機制。
“這次國務院根據形勢變化,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新要求,非常重要和及時。”蘇海南說,“建立聯動機制就是要改變社會保障標準調整的相對固定周期,形成一種及時反應并調整的長效機制,在物價過快上漲時最大限度地保證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目前,山東、江蘇、浙江等省份已先期試點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yǎng)老金與物價水平相關聯動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
據《湖北日報》報道,武漢市15日決定,從12月開始至明年2月,按月向城市低保對象發(fā)放物價補貼,以緩解物價上漲壓力,讓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元。截至今年10月,武漢共有城市低保共9萬戶、20.2萬人。這3個月的物價補貼,武漢將投入資金18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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