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虛假新聞
公共信息的突然而至,反映的是信息神秘主義。任何一項重大的公共利益決策,都是反復來回的,而非一朝而有,在此過程中,消息缺乏,是因為信息被視為秘密。這樣一來,公共信息一經(jīng)發(fā)布,能給人事已定局、無須討論的印象,但同時,也為不實信息得以不受懷疑地傳播提供了方便。
——《南方都市報》
當這一假冒的文告在媒體上披露以后,得到的是一片贊揚之聲,認為這是稅務部門的一個善舉。現(xiàn)在,當它被揭出假冒真相以后,稅務部門不應對這種民聲也嗤之以鼻,而是應從中傾聽到民眾對減輕稅負、實現(xiàn)稅收公平的殷切期盼。
——《新京報》
信息公開案件
司法要想為公民提供充分的救濟,形成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倒逼效應,面臨的要害問題是如何打通受案范圍的瓶頸,當更多的案件進入司法審查,政府才會在陽光透明的征途上走得更遠。
——《京華時報》
輿論期待司法機關能夠取代行政機關,對涉訟的政府信息是否屬于“國家秘密”進行司法審查。而“規(guī)定”將如何促進政府信息公開,還有待個案的檢驗。
——《新京報》
從現(xiàn)代社會對信息公開的知情要求來看,當前不僅需要政府機關公布信息,其他帶有公共管理性質(zhì)或者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的組織、機構(gòu)、企業(yè)等的信息也應該公開。
——《東方早報》
盡管立案不等于勝訴,但立案總是確保公民知情權(quán)不受損害的第一步,司法程序的暢通也必然會對公民獲得實質(zhì)正義而奠定基礎。
——《南方都市報》
至于由誰來證明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在實踐中,往往是由政府機關的有關主管部門、同級保密工作部門來決定。這種保密鑒定與證明機制,實際上就是“自己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長江日報》
如果法律沒有剛性,解釋權(quán)又在法院那里,司法的獨立性受到行政權(quán)干擾還依然強烈的今天,這個問題不解決,恐怕起訴權(quán)形同虛設。
——《現(xiàn)代快報》
要推開政府信息公開之訟的 “玻璃門”,最終依賴于法官對“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認定。那些被推上前臺的法官,能夠超越地方利益和行政利益,從法律出發(fā),從權(quán)力制衡出發(fā),從對民意的尊重出發(fā),客觀地判定涉訴政府信息是否屬于“兩秘密一隱私”嗎?
——《新聞晨報》
艾滋副縣長
由“艾滋副縣長”引發(fā)的危機可見,權(quán)力腐敗以及寄生腐敗的種種潛規(guī)則,不但嚴重透支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更是對個體和家庭產(chǎn)生巨大的威脅。
——《重慶時報》
就像“病毒”爆發(fā)的背后是長期的積病與療治的缺失,這些丑聞當事人的“不小心”背后,正是某些地方、部門長期以來的放縱。或許楊昌明案很快會成為過去,但“病毒”般潛伏在官場深處的與權(quán)力交易的行為何時能徹底醫(yī)治。
——《廣州日報》
對落馬艾滋縣長的關注,應超越情色化的庸俗邏輯和低級趣味,全面深挖其后的貪腐問題和當?shù)氐墓賵錾鷳B(tài)。
——《華西都市報》
個體無法承擔起總體現(xiàn)象的罪罰,在便利條件下無底線縱容自己的欲望固然是惡舉,但無論是楊昌明,還是那30多名異性中的任何一人,傾其全力也沒有辦法替這種罪過埋單。
——《中國青年報》
婚姻法新司法解釋
法治社會是契約社會,一切應依法而行。在確保平等與公正的同時,我國的婚姻立法正在逐漸向著引導公民自己責任和追求效率的方向發(fā)展。自己責任強調(diào)個人應當對自己選擇的行為以及行為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再是習慣性地依賴其他。
——《南方日報》
曲靖污染
即使人們相信事件確未造成污染珠江水源的嚴重后果,又何以相信當?shù)毓俜秸嬗泄芾憝h(huán)境的誠意與能力?一件嚴重污染事件發(fā)生了,地方上竟可以默不作聲,甚至宣稱沒有發(fā)生;一個發(fā)生了的,然后就可能會被“漂綠”。
——《每日新華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