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胺泄漏瞞報事故
背景:1月7日,山西長治市市長張保在承認未將“1231”苯胺泄漏事故及時上報省政府表示,“沒有想到事故是由于企業(yè)對自身設備設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通過雨水和污水管道泄入濁漳河造成污染;沒想到一起當時認為一般的安全生產事故能發(fā)展成環(huán)境污染的大事”。
一次污染事故的處置,政府怎么能事事聽信企業(yè)?如果得到事故報告后,及時派人去污染現場仔細查看,對企業(yè)周邊河流水質進行抽檢,怎么會有后來的“沒有想到”?
——《新京報》
山西苯胺泄漏事件,既暴露了遇事習慣性不報或遲報的官場痼疾,也折射出某些地方官員對污染問題的意存輕忽和應對無方。
——《北京青年報》
“如果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干嘛?”道歉可以有,但問責不可缺。我們需要的是嚴格追究有關企業(yè)負責人和官員的法律責任,而不僅是口頭道歉。
——《燕趙都市報》
微聲音
@廣州阿信:很多事故都是人為的瞞報造成后面嚴重的損。
@特衛(wèi)強:時光無法倒流,生命不可往復;生命沒有道歉的機會,環(huán)境沒有道歉的必要。如果什么事情都可以用道歉來解決問題,要公檢法司干嘛,要國家公務員何用,中國納稅人不需要道歉,只要吃皇糧的人承擔責任,要為此謝罪納稅人!
@喻睿Rex:如果什么事情都能用道歉來解決,那就不需要法律和制度了~
搶流浪者棉衣
背景:“我們發(fā)給他的全新棉被、軍大衣、棉衣和棉鞋襪等所有物資,昨夜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全部抄走,其他的露宿人員也未躲過一劫!”6日12時許,民間公益活動“隨手街頭救助”發(fā)微博稱,接到一位身處北京、來自遼寧的老大爺的求助電話,稱此前分發(fā)的御寒物品被人“搶”走。
既然我們承認拒絕政府救助是流浪乞討人員的權利,那么就應該盡自己的能力給他們提供幫助,幫助他們免受凍餒之苦,而不是狠心地奪去他們身上的御寒衣物,讓他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困苦。
——《華商報》
不是搶劫的,也不是撿破爛的,這些體面的、開車的、組團來收愛心棉被的到底是誰呢,各位,您自己想吧。
——《南方都市報》
是誰搶奪了流浪者的御寒衣物?“不明身份”人員的真實身份是什么?無論是拋棄人性的個體,還是披著權力護甲的社會管理者,都不該成為法外之人,應該為非法搶奪的惡劣行徑付出代價。
——《重慶時報》
微聲音
@于建嶸: 昨天我們的志愿者陪許多媒體進行了現場采訪。幾十個被搶者和路人都可證實,搶棉被和棉衣及食品的就是城管。如果這些城管還有一點點良知,請把搶走的物品還回去!
@界貝者:只有大家都溫飽了,才是真正的幸福!城管驅趕流浪漢是為了掩蓋幸福的另一面。
@鄭斌賓:同意廢除城管搶劫流浪者衣物權力的就轉發(fā)!人的生存權是平等的,城市的面子不應該超越流浪者的生存權,退一步說即使影響到市容市貌也不應強奪流浪者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