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羅四鸰
本杰明·富蘭克林被認為是“清教主義”精神的完美代表,在其自傳中,他列舉了自己的13個美德,其中第一項便是節(jié)制。不過,當我第一次看到富蘭克林的大肚皮時,只覺得這么大的一個啤酒桶肚皮怎么可能長在一個有著節(jié)制美德的清教徒身上?讓我對富蘭克林的大肚皮肅然起敬是在1776年第二次大陸會議召開的時候。約翰·亞當斯急壞了,因為他的獨立議案怎么也沒有機會提出來,一開口便遭到反對,甚至被全體代表一致要求閉嘴。亞當斯摔門而去,找到富蘭克林。富蘭克林悠悠說了一句話:得另找人提出獨立議案。我從此看到富蘭克林身上一個政治家最優(yōu)秀的品質(zhì)之一——妥協(xié)。
1787年的制憲大會上,富蘭克林以及制憲者們的這個“妥協(xié)”特點更是顯露得一覽無遺。大會中充滿各種斗爭,如何才能實現(xiàn)平等?即如何確定他們在議會中的席位?眼看著整個大會就要因這個問題夭折,富蘭克林強烈要求成立一個專門委員會就此問題進行商討,委員會將動議提交大會通過,大會通過的這項動議正是大名鼎鼎的“大妥協(xié)”。即立法機構(gòu)由各州席位均等的參議院與按人口比例產(chǎn)生席位的眾議院組成,也即今天美國的兩院制。既然按人口比例,那么當時沒有投票權(quán)的奴隸算嗎?當時南方一些州,奴隸的人口比重已經(jīng)達到三分之一。于是又妥協(xié):每五位奴隸按三個自由人口算,即另一著名大妥協(xié)“五分之三妥協(xié)”。
吵完立法機構(gòu),又吵行政機構(gòu),大問題大吵,小問題小吵。雞毛蒜皮的問題無不經(jīng)過大吵小吵之后才妥協(xié)好。沒有一個代表對這么一部憲法表示滿意。于是,富蘭克林發(fā)表了一個著名的演講《我對這部憲法很滿意》。此時,他已經(jīng)81歲了,身體很差,差得無法自己發(fā)言,而是讓同州另一個代表詹姆斯·威爾遜幫他讀:“對憲法中的部分條款,我并不完全贊成,但我不能肯定我永遠不會贊同,因為許多我過去以為是正確的觀點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卻是個錯誤……我如果發(fā)現(xiàn)這部憲法接近完美,我將會大感驚奇。我也認為這部憲法將會使我們的敵人大吃一驚。因為我們的敵人正樂于聽到我們的國策瀕于分裂,以便達到他們扼住我們命運的目的。所以,先生們,我對這部憲法很滿意,因為我們沒有更好的了,同時也因為我無法確定它不是最好的。”因此,他要求代表們也自我審視下自己的立場,像他一樣簽名。
第二天9月17日,代表們最后一次聚集在一起準備簽名,突然,麻省代表納撒尼爾·戈勒姆又提出異議:“我們都同意每四萬人產(chǎn)生一位眾議院的代表,但我認為每三萬人產(chǎn)生一名代表更好。”他的提議又導致一場激烈尖刻的辯論。一直沉默的喬治·華盛頓站了起來,“現(xiàn)在我必須說,我支持這個提議,它能保證在政府中,這個國家人民的聲音更大。”華盛頓在當時以及后來許多年里,其威望幾乎如神。他開口說話,所有的代表都表示同意,最后,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終于通過。
實際上,制憲大會上的妥協(xié)精神一直延續(xù)在美國憲法中,1791年生效的《人權(quán)法案》也可以說是為了讓十三州批準憲法,尤其是為了打消反聯(lián)邦派的疑慮而妥協(xié)的一個結(jié)果。而今這十條修正案已成為美國憲法中最迷人的部分。為什么一個妥協(xié)且失敗的會議能制造出這么一部憲法呢?或許,美國歷史上最有影響的法官之一比林斯·勒尼德·漢德給出幾分答案:“自由的精神就是,自我懷疑而不唯我獨尊;自由的精神就是,盡力去理解別人的思想;自由的精神就是,兼顧別人的利益與自己的利益,不帶偏見;自由的精神要求人們牢記,即使是一只墜地的麻雀,也不能對其視而不見……”
1790年4月17日,富蘭克林去世。生前,他躺著病床上,給一位法國朋友寫信說:“我們的新憲法出臺了。它應該會永遠生效,但是這個世界上只有死亡和征稅是確定無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