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娓婷
7月22日上午,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到廣州市物價局提交“請愿書”,建議重新舉行出租車調價聽證會。
廣州市出租車調價過程一波數折。4天前,出租車調價聽證會上,廣州市物價局價格管理處副處長陳建東現場宣布修改本月初擬定的兩套方案之一。
本月初,廣州市有關部門擬取消燃油附加費,改為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兩套方案公布:方案一將“打夜的”價格提高三成,方案二則將起步價由目前的7元調到10元。而氣價每漲跌0.83元/升,起步價就相應增減1元。
陳建東宣布對方案一進行修改,將原先“晚上10時至次日早上6時”縮短為“晚上12點至次日早上6點”,而加收夜間附加費30%也修改為“加收夜間附加費15%”。據悉這是廣州市實行聽證制度以來,首次在聽證會上就有關政策初稿進行修改。
當天聽證會上,全場25名聽證代表中,有21人贊成方案二,僅有兩名代表認同修改后的方案一,另兩名代表發(fā)表看法后未選擇任何一套方案。
最后將采取何種方案,廣州官方目前尚無明確表態(tài)。
在聽證會當天,韓志鵬作為消費者候補代表、一直不被允許進入聽證會現場。韓志鵬表示,建議重新舉行調價聽證會,理由有:一、聽證會上供討論的方案經過篡改;二、召開聽證會的依據存疑;三、聽證會未能廣納民意,兩個方案都不公平、不合理;四、按規(guī)定聽證會可一次舉行,也可分次舉行。
廣州市出租車調價風波擾攘已近一個月,牽扯出出租車行業(yè)暴利、壓榨司機血汗錢的內幕,備受關注。追究其根源,還是與5年前更改的“承包制”有關。
這不是廣州圍繞出租車產生的首次矛盾。
調價風波
本次廣州出租車調價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有人質疑,兩套調價方案都是將氣價上漲的成本全部轉嫁給消費者和司機承擔。而出租車企業(yè)運營成本、收益不透明等情況,則讓人質疑其為本次調價的最大受益者。“事實上,打車的人屬于收入中等的人士。”一名接近政府人士對本報反映,應認清出租車屬于公共交通的真實性質,政府不應退出風險共擔的角色。
根據2006年至今的《廣州市交通年報》,出租車作為與公交車、地鐵、輪渡同類的公共交通方式之一,使用比重約占20%。“該政策出臺后,許多從事交通管治職業(yè)的人士均認為與城市發(fā)展公共交通的理念相悖,”這位接近政府的人士說,“這可能逼迫一部分人放棄打車,而購買私家車。”
看不懂的賬本
這位接近政府的人士直言:“這次調價本質上是想將成本轉嫁給第三方。企業(yè)與司機之間是雇傭關系,目前彼此雇傭矛盾激化,企業(yè)有面對著司機的直接壓力。”
2006年,廣州市交委對全市的出租車行業(yè)進行改制,原來的“供車”式經營改為“勞動承包制”經營,司機必須與出租車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兩人合伙承包一輛車,每個月合計須上繳近9800元至10600元不等的承運費。
每天睜開眼就有那么多錢要還——這是出租車司機生活的真實寫照。大部分司機不敢休息,停一天工,就意味著錢沒了。
廣州市東泰出租車公司司機黃師傅介紹,他每天的成本包括分攤至每日近300元的承運費,以及100元燃油費用。按照平均跑一趟車收10來塊錢,跑30多趟車才能平衡花銷。
出租車司機和公眾普遍質疑,這么高的出租車收費用在哪里?
廣州市出租車行業(yè)協會詳細對外公布了目前廣州出租車承包費的收費構成明細表。
該明細表列出4大類共計15項管理和服務成本,包括繳交車輛行政事業(yè)性收費、交納車輛經營服務性收費、保證正常營運等7項服務和費用以及提供管理和服務。其中“提供管理和服務3項”中涵蓋“加強企業(yè)管理”、”加強司機和車輛管理”、“為社會提供優(yōu)質服務”等項目。四類費用加起來剛好是7850元,與政府訂立的一類車企承包基準價不差分毫。
廣州市交通集團出租車公司副總經理譚斌說,為了經營出租車,企業(yè)要具備相應的辦公場地、相應的管理人員、購置車輛、停車場和出租車經營權等,投入相當巨大。
出租車行業(yè)協會人士表示,廣州市出租車企業(yè)利潤僅為8.69%。
對此,有出租車企業(yè)內部人士卻表示,公司蓋的八層停車場,只有三層是用于本公司出租車停放,其余五層對外出租。“根本不需要給出租車建停車場,司機都把車停在距離自己家近的地方。難道一大早打車去開工嗎?”
7月18日,聽證代表劉蓮香在會上直言,車企成本存在虛高狀況。例如,公路費、養(yǎng)路費等已經在2009年取消,但成本核算上依然將該項算進運營成本。此外,司機個人所得稅、社保是司機自己交,也不應算在企業(yè)運營成本內。“這樣算出來的出租車的成本和利潤是值得商榷的。”劉蓮香說。
爭議承包制
2006年,廣州市交委宣布出租車將用3年時間,從供車模式日漸過渡到承包模式。當時市交委表示:“這就使企業(yè)必須出資購車,并直接管理出租車司機,無資格證的非編司機自然被淘汰出局。”
根據資料,2006年當年就清退了46家出租車企業(yè)。被吊銷牌照的車企,其車輛劃歸大型車企管理。2007年廣州市“禁摩”,出租車行業(yè)迎來短暫的“春天”,全市新增出租車2000臺至18000多臺。“本來規(guī)范管理是件好事,但經營管理權持續(xù)時間長了,這些車企就成了既得利益者。尤其是帶頭的幾家國企。”前述接近政府人士說。
事實上,當2000臺新增車輛被市場消化后,一項名為“茶水費”的費用隨即“誕生”:司機要承包車輛,必須先交幾萬塊錢“做人情”。今年6月,廣州市龍的出租車司機老王舉報“茶水費”,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據了解,一些車企的“茶水費”高達4萬。
出租車司機認為,在承包制中,企業(yè)向司機多拿了錢。廣州市新東方出租汽車公司司機陳瑞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實行“供車制”時期,司機為每臺車首付15.8萬元,月供一年半,每月供1.3萬元,供完一共需要27.8萬元。其后每月連社保只需繳納2900元。2006年改為承包制后,陳瑞每個月需要為一臺車上繳1.3萬元(連社保),為期五年。“如果都按5年算,相比供車制,承包制實際上多交給公司13萬元。”陳瑞說。
有意思的是,改制的目的之一是讓司機成為出租車企業(yè)的員工,以便加強管理。而事實上,車企卻沒有像普通企業(yè)一樣,給員工支付工資并承擔社會保障。廣州市出租車行業(yè)協會承認該情況屬實。
對此,聽證會代表之一、廣東紳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彭浩中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車企存在變相規(guī)避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他表示,這樣的車企與司機之間的關系,讓人疑惑。
不過,承包制仍被認為是“加強出租車市場管理”的良方。廣州市物價局人士表示:“廣州市大力推行承包制,市場上承包制車輛逐年增多,供車制和掛靠制車輛逐年減少。”
企業(yè)加強管理后,出租車的服務在改善,以加強管理為名各項收費也在增加。例如,不論司機修不修車,都需繳納車輛維修費660至1100元/月不等,出租車羊城通刷卡機終端服務費每月100元。在郊區(qū)壞車需要拖車,司機要交付200元拖車費。司機報銷車輛事故維修費用,會被企業(yè)扣除10%手續(x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