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國學大師季羨林因為零食問題,曾給家人留下不好印象。那時季羨林剛回國,兒女還小,先生每次從外地回家時,因“從未給兒女帶過零食”,被家人認為極其“小氣”,雖然他也會帶一些新奇的玩意兒或者書什么的。過去,零食對兒童的意義非凡,尤其在物資緊缺的年代更是如此。
當然,《零食里的中國》所描述的零食已經超出年齡的記憶。作者王金玲將自己吃過的零食分為22大類共116種,大多稀松平常,但有些也較為稀罕。這些零食既有王金玲小時候的美好記憶,也有些是作者因為工作等原因接觸到的。作為一名零食吃貨,王金玲的零食記憶庫確實相當豐富,僅花生一項她就吃過嵊縣小紅毛、龍巖蒜味花生、臺灣炭花生、魚皮花生等,至于日常我們所見的原味花生、鹽花生、五香花生等想必不在話下。
《零食里的中國:我的零食故事》
王金玲 著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什么是零食?顧名思義,是零碎的食物。所謂零碎,或意在攜帶方便。零食只是一種約定成俗的記憶,到底什么樣的食物才算零食,確實很難界定,本書就將茶葉蛋、春卷、雞蛋餅等地方小吃歸入零食之列。這些過去不是零食,但現在一些零食鋪子確實也賣這些東西。零食與主食的區(qū)別在于,零食不能當飯吃,只是閑暇時的消遣之物,通過美妙的味道刺激味蕾。主食則承擔著為身體機能輸送主要能量的重任。正所謂,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
印象中,過去家庭條件有限,大人為了滿足小孩嘴饞的欲望,于是千方百計弄出一些討人喜歡的美味食物。在筆者小時候的零食記憶庫里,樣品同樣非常豐富,如瓜子、花生、炸果、紅薯干、米糖等,無一例外來自家庭耕種收獲和母親的手工制作。現在的小孩零食異常豐富,特別是在城鎮(zhèn)家庭。盡管如此,大多數小孩的零食記憶里有一樣可能無法磨滅,那便是辣條——對許多小孩來說,書包里藏幾包辣條再正常不過。
零食折射社會的發(fā)展變遷。零食大多易于存放,這是相較于一般熟食而言。過去零食只是逢年過節(jié)的簡單點綴,隨著社會的發(fā)展進步,零食已經去掉了節(jié)日的光環(huán),成為人們的日常消遣。零食也不再是小孩的獨享,成年人吃零食早就司空見慣。零食的進步特征還體現在其制作工藝的推陳出新。王金玲談到,嘉興一帶喜歡用紹興黃酒腌制醉魚干。一開始家里沒有冰箱,不能存放太久,做好了就得吃,吃完了就只能咽咽口水回味。后來冰箱普及,零食記憶時間得以延長。再后來有了真空包裝,保存時間更長,攜帶更方便,吃零食成為日常。
零食是一種情感的紐帶。王金玲指出,許多人有過與他人分享零食的經歷,分享其實也是一個人際交往的過程。“零食原本是一種物質存在,而當它人為地與某些人、某些事、某些物質等相關聯”,進而由此引發(fā)一系列的交流故事時,“這一物質存在也就實現了人文化”。從這層意義上講,零食不再僅僅是一種刺激味蕾的載體,還蘊含著人際交流的情感,以及時代的某些記憶。今天,我們在回憶零食時,即使味道已經淡忘,但圍繞零食的那些人、那些事卻總是恍若昨天。
同許多人的記憶一樣,王金玲筆下的許多零食來自童年的記憶。那時,家家戶戶多多少少會做一些手工零食,條件好點的,過年還會買些糖果之類的。這也是為什么季羨林的子女對父親從不帶零食回家的記憶如此深刻的原因。
當然,零食留下的并不只有美好,除了日常我們所關注的飲食制作衛(wèi)生安全外,零食大都含糖量、含熱量較高,過多地攝入零食,意味我們的身體機能從小便超負荷運轉,或給身體健康帶來沉重壓力。不過,并不能因此而否認零食的意義。畢竟在許多人眼里,一個沒有零食的童年是不完整的。
文章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陳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