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每年冬季都需要供暖,煤炭也成為人們繞不開的話題。據(jù)科學家考證,我國用煤歷史至少在六千年以上,山東是產煤大省,煤炭開采歷史非常悠久,也積累了許多采煤逸事。
千百年來,山東人憑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充分利用煤炭資源,并不斷改進、提升煤炭挖掘和使用水平,不僅給人間增添了煙火氣,也使冬天更加溫暖。
宋代棗莊的煤銷到京師
《山海經·山經》將煤稱為“石涅”,到西漢時古人把煤制成煤餅,用于煉鐵,到唐代用煤已經較為廣泛了。
據(jù)考證,棗莊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聚居,到了唐代已形成村落。棗莊地下煤炭資源豐富,據(jù)史料記載,唐代棗莊就有人開始挖煤了。據(jù)民國二十一年《近代中國實業(yè)通志》,“棗莊附近……礦區(qū)以內在唐宋時開井甚多”。
《天工開物》中的采煤圖。
古人是怎么發(fā)現(xiàn)煤的呢?幾千年前,人們在田里勞動,或打水井,或修路,或挖溝,無意中發(fā)現(xiàn)了露頭煤或淺層煤,古人試著將其用作生活中的燃料,并用來取暖,后來就逐漸開始有規(guī)模地開采煤炭了。
唐代以后,棗莊采煤活動非常頻繁。到了宋代、元代,采煤活動更為廣泛,據(jù)棗莊甘泉寺窯神廟的碑文記載,“在元朝至大元年已有人在此掘窯采煤”。
北宋大詩人蘇軾在徐州做知府時,曾到過如今棗莊下轄的滕州,后來他寫了《石炭行》一詩,就描寫了徐州、棗莊一帶開采煤炭的情況,可見宋代棗莊煤炭開采已有一定的規(guī)模。
據(jù)北宋古籍記載,“石炭自本朝河北、山東、陜西方出,遂及京師”。當時煤炭開采遍及各地,而且成為“為利甚博”的商品。也是在這一時期,采煤工具、采煤技術有所改進,生產效率也得到提高,古人初步掌握了較原始的提升、通風、排水等采煤技術,以至于棗莊境內的淺部露頭煤、表層煤幾乎采掘一空。
另據(jù)史書記載,北宋時,京師開封曾遭遇連續(xù)大雪,燃料告急,當時棗莊嶧縣的煤炭轉運到京師,以解燃眉之急。
明末清初博山采煤技術
在山東,除了棗莊煤炭開采開始得比較早,淄博煤炭開采也開始得很早。根據(jù)日本文獻記載,淄博,特別是博山的煤田早在唐代就被開采了,這與淄博制陶業(yè)的發(fā)展是分不開的。山頭、八陡、福山村等村落在當時既是制陶中心,同時也是適宜土法采煤的地區(qū)。
《中國礦史讀本》也說:“在淄博礦區(qū)內的周家地、田家地和走馬嶺,還有唐代煤井的遺跡。”這里所說的周家地、田家地和走馬嶺都在博山。從上面的史料可以知道,博山煤炭開采早、應用廣。
曾任清代兵部尚書、戶部尚書的博山人孫廷銓寫過一本叫《顏山雜記》的書,這本書詳細記述了博山煤炭的開采情況,也說明當時山東煤炭開采技術是非常領先的。
孫廷銓出生于手工業(yè)家庭,從幼年起對家鄉(xiāng)博山的采煤、制陶等行業(yè)多有了解。《顏山雜記》中關于煤炭生產的內容,是對當時煤礦生產經驗的記錄,更是對明清博山采煤狀況的真實寫照。
在《顏山雜記》中,孫廷銓對礦井有描述:“凡攻煤,必有井干焉,雖深百尺而不撓。”“視其井之干,欲其確爾堅也。否,則削。”從中可以看出,當時采煤是十分重視鑿井的,鑿好一口礦井就成功了一半。
據(jù)《顏山雜記》,當時礦井井洞開鑿有三種方式,一是淺部直接挖坑,露天采煤,古稱炭穴;二是沿煤層露頭向深處打平洞或者挖斜井;三是開鑿豎井,開鑿井坑講究位置準確,偏斜度小,堅固牢靠,如果不結實,還要注意修整。
對于井下采煤,孫廷銓的描寫更是有聲有色:“已得炭,然后旁行其隧。視其炭之行。高者倍人,薄者及身,又薄及肩,又薄及尻。鑿者跂,運者馳;鑿者坐,運者僂;鑿者螬臥,運者鱉行。”這里說的是,根據(jù)煤層的厚薄,決定道巷有高有低,高的有兩人高,薄的只有一人高……鑿煤者有的踮著腳,有的坐在地上,有的甚至臥著鑿煤。煤挖好了,運出來也極不容易,運煤工人要在巷道里來往,佝僂著腰背煤,拖著笨重的煤筐艱難爬行。
孫廷銓所描繪的,正是一幅生動、艱辛的采煤圖。
孫廷銓把井下巷道稱之為“隧”。對于隧的布置和要求,他寫道:“凡井得炭而支行,其行隧也如上山,左者登,右必降;左者降,右必登;降者下墄,登者上墄。循山旁行而不得平。一足高,一足下,謂之仄墄……”意思是,要根據(jù)煤層變化布置上山、下山,另外,巷道應該干燥平整,要經常加以修理。這個記述很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
《顏山雜記》記錄的采煤技術,反映了明末清初博山等地在煤礦井坑設計、建造方面,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清代萊蕪、蓬萊出現(xiàn)禁煤令
有史料記載,萊蕪采煤、冶鐵最早出現(xiàn)在宋代。民國時期的《山東之石炭及其礦業(yè)情形報告書》說,元代元祐二年,有人鐫刻并立在萊蕪城隍廟內一塊石碑,碑文內容是,元代初年萊蕪冶鐵業(yè)十分發(fā)達,到了至元十一年,有冶鐵專業(yè)戶三千戶。當時主要的燃料就是煤炭,因此萊蕪的煤炭產量為數(shù)不少。
元代萊蕪煉鐵并非直接用原煤,這是因為萊蕪的煤種以氣煤、肥煤為主,并不適宜直接煉鐵,必須先將煤燒成焦炭才可以使用。
據(jù)明代萬歷年間《泰安州志》卷一記載:“五金,出萊蕪之黃山。亦有黃、白二土,石、焦二炭。炭石可薪而焦良于冶,頗為民利。”由此可知,萊蕪煉焦技術可以推到宋元時期,元代至元年間,萊蕪已經用焦炭煉鐵了。元代萊蕪冶鐵業(yè)的發(fā)達,刺激和帶動了當?shù)夭擅簶I(yè)和煉焦業(yè)的進一步繁盛。
清光緒十二年,萊蕪縣衙在萊蕪“南冶”立過一塊禁止采煤的石碑。石碑上說,由于不少人在“南冶”一帶采煤,因而破壞了“風水”,損傷了“地脈”。這是“南冶”幾個地主聯(lián)合上告,縣衙出面,下令禁止采煤,而且規(guī)定了禁止采煤的范圍,并將禁令刻在石碑上,告示四方,以警鄉(xiāng)民。
根據(jù)史料記載,萊蕪“南冶”一帶宋元時期就出現(xiàn)了采煤業(yè),到了明代,連同煉焦業(yè)也興旺起來。雖然開采煤炭對民生大有裨益,但縣衙應“南冶”一帶地主的要求,立石刻碑,明令“毋得再行采煤,致傷村脈”“倘有無知之徒,仍蹈前轍,任意采煤……決不寬貸”。這個石碑還記錄了禁止采煤的范圍——東至汶河邊,西至田家鋪,南至毛家莊,北至爐炸山后小路。
無獨有偶,清末蓬萊縣令也曾立了一個“禁開煤窯告示碑”。據(jù)史料記載,當時有一個叫劉繼武的人到官府呈請辦窯開煤,當?shù)厥考澛劼犝f此事后群起反對,并告到官府。
舊時淄博采煤狀況
縣令于是勒碑示禁,碑文內容是:“唯是蓬境環(huán)海負山,地勢窄狹,非村落棋布,即墳墓重疊,若果開采煤窯,實與廬墓、城池、風水攸關。”告示碑上還寫著,“近年來米珠薪桂,火食頗艱。開采煤窯……人人自必樂從。”蓬萊縣令明知百姓生活需要用煤,而人們生活中燃料非常緊缺,連做飯都很難,蓬萊縣令還是下令禁止采煤。
為了達到禁煤的目的,這個縣令還宣布對不聽從禁令的人采取強制措施:“示仰閣邑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如有不法棍徒,仍蹈前轍者,本縣定行按律究辦,決不姑寬,勿謂言之不早也。”
《聊齋志異》記載的礦難
《聊齋志異》是清代淄川人蒲松齡的志怪小說集。蒲松齡的家鄉(xiāng)是淄博所屬的蒲家莊,當?shù)孛禾抠Y源豐富,采煤業(yè)自明清以來十分紅火,蒲家莊有許多世代以挖煤為生的人。蒲松齡自幼經常接觸煤礦和礦工,對采煤業(yè)是很熟悉的,因而他在《聊齋志異》中,對煤井、礦工有所描寫。
蒲松齡還用近乎荒誕與魔幻的手法描寫了一次礦難。《聊齋志異》卷十龍飛相公寫了這樣一個故事:“先是,戴私其鄰婦,鄰人聞之而不肯發(fā),思掩執(zhí)之。而戴自改行,永與婦絕;鄰人伺之不得,以為恨。一日遇于田間,陽與語,給窺窨井,因而墮之。井深數(shù)丈,計必死。而戴中夜蘇,坐井中大號,殊無知者。鄰人恐其復上,過宿往聽之;聞其聲,急投石。戴移避洞中,不敢復作聲。鄰人知其不死,劚土填井,幾滿之。洞中冥黑真與地獄無異。況空洞無所得食,計無生理。匍匐漸入,則三步外皆水,無所復之,還坐故處。初覺腹餒,久竟忘之。因思重泉下無善可行,唯長宣佛號而已。既見磷火浮游,熒熒滿洞,因而祝之曰:‘聞青燐悉為冤鬼;我雖暫生,固亦難返,如可共話,亦慰寂寞。’但見諸磷漸浮水來;燐中有一人,高約人身之半。詰所自來,答云:‘此古煤井。主人攻煤,震動古墓,被龍飛相公決地海之水,溺死四十三人。我皆鬼也。’”
這個故事的意思是,有一個姓戴的青年與鄰居有仇,鄰居引誘他假裝看一口枯井,趁機將他推入井中。鄰居怕他不死,還往井里扔石頭,用土把井填滿。姓戴的青年因為躲在井壁洞內并沒有死,他看見洞內三步外都是水,水中磷火很多。有人告訴他,這個井是古時的一個煤井,由于采煤驚動了古墓,龍飛相公因而放水,淹死了采煤者四十三個人,而他所見到的正是死者的冤魂。
根據(jù)蒲松齡所寫的故事分析,這座礦井坐落于田間,位于飛龍相公的墳墓之側,井深數(shù)丈,從井底向外延伸成煤洞,洞內滿是積水。煤井主人是鄉(xiāng)里的大戶,井下采煤者有四十三個人,可見在當時是一座規(guī)模不小的煤井。由于礦井的安全狀態(tài)十分惡劣,一次地下水的涌出就造成淹井事故,四十三個人全部被淹死。從此可以看出,當時采煤者的生命安全是無法保證的。當然,蒲松齡是用魔幻的手法,在替冤死的采煤者控訴他們的悲慘經歷,這正體現(xiàn)了蒲松齡辛辣的現(xiàn)實主義批判風格。
文章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劉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