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程璐洋 6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
會議確定租賃住房的三方面內容:一是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鼓勵市場力量參與,加強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于市場水平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二是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yè)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yè)辦公用房、廠房等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是從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yè)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yè)單位等向個人、專業(yè)化規(guī)模化住房租賃企業(yè)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
會議指出,此舉為了保障城鎮(zhèn)化進程中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yè)大學生等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
按照現行規(guī)定,住房租賃企業(yè)、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的收入在不同城市需繳納稅率不盡相同。2017年,住建部會同有關部門選取了包括南京、廣州、深圳、成都等12個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城市。
以其中的南京為例,2020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yè)向個人出租住房時,小規(guī)模納稅人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可選擇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應納稅額;
個人通過政府租賃平臺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的,其出租住房應繳納的各項稅費,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采取綜合征收方式征收,綜合征收率為0。
其他城市的租賃主體需繳納稅率各有不同,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解釋,近幾年,長租公寓和市場化租賃企業(yè)對降低高稅負成本的呼吁非常強烈。6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10月1日起實行的新稅率,是力度非常大的措施。
此前,對個人房東的減免政策已經實行。2016年,《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先后明確,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1.5%繳納增值稅,個人出租住房也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對于此次針對住房租賃企業(yè)的政策,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表示,除了減輕企業(yè)稅負,提升企業(yè)參與租賃市場的積極性,盤活閑置房源外,還能重點增加適合新市民、年輕人的租賃房源供給。
黃卉解釋,目前租賃市場供給的主體是60-90平方米、租金3000元以上的兩居室,而新市民、年輕人租賃需求主要以小戶型、低租金為主,這類人群面臨住房條件較差、尋找合適房源困難的問題。通過市場的力量,能更高效地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規(guī)模。
涉及住房租賃企業(yè)和市場的政策,已經陸續(xù)發(fā)布。
202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規(guī)范發(fā)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5月12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召開40個城市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座談會,表示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小戶型、低租金,重點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包括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yè)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yè)園區(qū)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
5月20日,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fā)《保障性租賃住房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要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 平方米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具體條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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